巢湖学院201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巢湖学院
二、办学层次
本科
三、办学情况
巢湖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合肥市巢湖经济开发区。学校占地面积1324.5亩,现有12个教学院系(部),46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5815人。专任教师643人。2009年,学校在安徽省高校中率先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近年来,还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以及安徽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花园式学校”、“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标兵”、“卫生先进单位”等称号。2008-2010年连续三年评为“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2012年评为“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2014年获批“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
四、招生对象
1、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
2、安徽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五、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 | 备注 |
汉语言文学 | 2 | 100 | 师范 |
英语 | 2 | 100 | 师范 |
学前教育 | 2 | 80 | 师范 |
旅游管理 | 2 | 80 |
六、报名
1、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2、报名办法
2015年普通高校普通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专升本”报名基本信息采集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的模式,考生携带身份证于2015年3月6日至3月9日到毕业所在学校采集基本信息,考生持由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于2015年3月18日-3月20日8:00-17:00到巢湖学院招生办(老图书馆二楼)现场报名,办理信息确认、缴费(120元/生)等手续。
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相应专业,现场报名时携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招生办进行免试入学资格确认,确认通过后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3月20日下午2点,地点另定)。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月17日8:00-17:00,考生凭身份证到我校招生办领取准考证。
七、志愿设置
考生只可以报考我校一个专业,我校不设专业调剂志愿。
八、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分公共课与专业加试科目两门。公共科目为综合文科,公共科目和专业加试科目总分均为150分。各专业考试科目见下表:
专业名称 | 公共考试科目 | 专业加试科目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综合文科 | 中国古代文学 |
英语(师范) | 综合文科 | 综合英语 |
学前教育(师范) | 综合文科 | 教育学、心理学 |
旅游管理 | 综合文科 | 旅游学概论 |
各专业应考科目考试纲要见附件。
2、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4月18日上午9:00—11:30 | 综合文科 |
4月18日下午14:30—17:00 | 专业加试 |
3、考试地点:巢湖学院
4、成绩公布:4月21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5、查分:考生若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在4月21-22日致电我校招生办,进行查分登记。4月23日学校组织监察人员对登记考生的分数进行核查。查分内容为错统、漏统、漏改,宽严不查。分数若有错误,将及时通知考生,分数无误则不通知考生。
九、录取
1、录取原则:
(1)考试单科成绩在60分以上;
(2)以合成总分为录取依据,合成总分=公共课*60%+专业课*40%,分专业按计划根据其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公共课成绩排序;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报安徽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全部录取。
2、照顾政策: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可免试直接优先录取。符合照顾政策条件的考生, 3月23日-25日学校在招生信息网上对政策照顾考生情况进行公示。
3、计划调整:各专业间计划不互调,若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调至秋季普通高考招生。
4、拟录取时间:4月24日。
5、拟录取结束后,4月24日至4月30日在巢湖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6、5月初,向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5月中旬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邮寄新生录取通知书。
7、普通“专升本”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证书颁发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十一、学费标准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旅游管理专业为3500元/学年,英语专业为3850元/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82361098、82361303、82362523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经济开发区(邮编:238000)
学校网址:http://www.chu.edu.cn
电子信箱:zsb@c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