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4-11-29  来源:广东教育考试院

附件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省级统考考点联系方式

附件2: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涉及的专业认定说明

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凡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等学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等院校经教育部批准的专业除外)均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或在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由于目前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尚未能覆盖到艺术类所有专业,因而存在涉及专业如何认定的问题,经反复研究,特就认定办法说明如下:

一、音乐类涉及专业的认定。校考专业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含乐理、钢琴、器乐、声乐其中两项(含两项)以上的专业,按涉及专业处理,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承认校考院校成绩;如考试内容未含省统考的内容,则可视为未涉及到的专业,其录取以校考院校成绩为依据。

二、美术类涉及专业的认定。校考专业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含省统考的素描、色彩、速写其中两项(含两项)以上的专业,按涉及专业处理,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承认校考院校的成绩;如考试内容未含省统考的内容,则可视为未涉及到的专业,其录取以校考院校成绩为依据。

三、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合格考生发出省级统考合格证并予以公示,考生可持统考合格证参加相关院校(专业)的校考。

四、按教育部的规定,报考省级统考涉及的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方能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考生未参加省级统考而报考省级统考涉及到的专业的,将不能参加录取,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3:2015年广东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专业)招生工作进程表

附件4:关于上报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有关数据的说明

为便于各高等学校及时、准确上报我省校考考试数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开发了“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请各招生院校在此系统上报术科校考数据。具体使用方法如下:

一、打开IE浏览器,在地址栏内键入网址:http://www.ecogd.edu.cn/pgsk/,进入登录界面。

二、在登录界面用户名栏处输入用户名和密码(默认为往年报送合格成绩时登录的账号和密码,如遗失请与我院信息处刘家锋老师联系),之后点击“登录”按钮。

1.院校信息维护

各招生院校登录后先填写院校信息,以便于我院与招生院校之间的联系与沟通。

2.校考专业申报

各招生院校在此菜单中填报好校考专业、办学层次、考试科目、是否省统考涉及的专业等信息,经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在系统打印《2015年拟在广东省招生的艺术校考院校申报表》,每页加盖学校公章后邮寄至: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1208室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处,邮编:510631。

3.校考设点申报

经同意在我省设点的高校通过此菜单申报考点及开考专业并报考点审核,经同意后上传考生报名数据。

4.校考设点审核

校考考点在此菜单中审核高校的设点申请及开考专业并安排考试时间报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打印《2015年省外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设点申报表》盖公章后寄给省考试院备案。同时,下载申报院校上传的考生报名数据(含姓名、性别、考生号、院校校考号、身份证号码、专业、考试科目等)。

5.违纪作弊名单上报

院校在上报合格考生成绩前,必须通过此菜单先上报校考违纪作弊名单,经过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开通上报合格成绩功能。同时,通过此菜单打印《2015年广东省艺术校考违纪作弊考生名单》盖章后寄给省考试院。

6.术科校考合格考生成绩上报

导入上报前,请先下载模板,按照模板要求生成上报数据。导入后校验数据,如无误可上报。

如上报最终确定的合格数据已校验,不再更改,则务必点击“确认上报成绩”。

7.打印及寄送术科校考合格考生成绩

确认上报成绩后,在系统打印合格考生名单,每页加盖学校公章后邮寄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地址同上)。

三、数据报送联系人: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 魏惠娟,电话:020-38627817;技术支持联系人: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刘家锋,电话:020-38627917。

附件5:2015年拟在广东省招生的艺术校考院校(专业)申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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