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3-11-29  来源:长春大学

2014年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五、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单科成绩及顺序录取。单科顺序为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解剖学(生物)。

2. 计分办法:

(1)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专业综合分为六门文化课成绩总和。

(2)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绘画(国画、油画)专业、动画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总分/4.5+专业课总分/2。

(3)音乐表演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总分/4.5+专业课总分/1.2。

3.对报考艺术类各专业专业课成绩第一名的考生,文化课加20分。少数民族考生文化课加5分。

4.录取成绩公布后,请拟录取考生下载报到确认单,并务必在7个工作日内传真至我办。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4年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艺术类考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及考试时间待定,考试地点为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七、报名表下载:http://zsb.ccu.edu.cn/

八、长春大学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长春大学招生办(只接收中国邮政ems快递)。

收件人:代 客

邮 编:130022

电 话:0431-85250087

传 真:0431-85250091

网 址:http://zsb.c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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