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录取标准

2023-07-04  来源:中山大学

中山大学关于公布2023年强基计划录取标准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山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规定,现将我校2023年强基计划录取标准公布如下,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结果。对于综合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且体测合格的考生,我校拟予以录取。

省份 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 历史学 哲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学 化学 生物科学 生态学 基础医学 理论与应用力学
安徽 79.4057 84.5123
北京 84.3063
福建 85.3857 83.549
甘肃 75.9413
广东 83.3267 84.75 83.5687 86.4833 87.8297 83.903 86.0125 87.63 84.98
广西 85.621 80.885
贵州 80.7227 80.07
海南 80.7347
河北 84.5133 81.4023
河南 82.8677 85.5713
黑龙江 78.0117
湖北 85.7437 82.7637
湖南 84.8892 82.6777
吉林 81.4987
江苏 83.7717
江西 84.4633 83.9093
辽宁 82.444
内蒙古 78.8573
宁夏 73.6733
青海 73.5077
山东 85.0783 84.152
山西 78.1567 81.1717
陕西 82.3443
上海 84.3291
四川 87.813 85.1943
天津 85.8607
云南 79.9375 82.6151
浙江 87.766
重庆 79.9493 83.231

我校将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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