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澳门保送生招生简章

2022-11-22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澳门保送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学校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新征程。学校地处上海市。

学校现设有4个学部,31个全日制学院,85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教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十一大学科门类;现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6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31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35个。

学校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约15500余人,研究生近20000余人,在校学历留学生1400余人。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其中专任教师2400余人,教授及其他高级职称教师2100余人,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双聘院士)19人。

学校注重国际合作交流,先后与里昂高师等法国三所高等师范学院、美国纽约大学、弗吉尼亚大学、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俄罗斯莫斯科罗蒙诺索夫国立大学、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日本东京大学等世界著名大学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与世界30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签订了学术合作与交流协议。

二、 保送条件

符合教育部、澳门教育与青年发展局关于澳门保送生条件,热爱祖国、品德端正、身体健康,高中阶段各学年成绩优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考核方式

凡符合保送条件的学生,须按要求填写有关保送生登记表,并提供本人高中学习成绩证明(含年级排名)、获奖证书及其它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相关材料。考核方式暂定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实际考核方式可能视疫情防控情况、澳门高等教育局、国家教育部和我校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拟录取名单报联合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我校将于2023年7月寄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入学材料。

报名、考核等工作日程请关注澳门教育与青年发展局通知。

四、2023年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暂定)

我校2023年澳门保送生计划20人。

序号 院系名称 招生专业 科类要求 学制
1 中国语言文学系 汉语言文学 文理兼收 4年
2 汉语国际教育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文理兼收 4年
3 外语学院 英语 文理兼收 4年
4 外语学院 翻译 文理兼收 4年
5 外语学院 德语 文理兼收 4年
6 外语学院 法语 文理兼收 4年
7 外语学院 西班牙语 文理兼收 4年
8 外语学院 日语 文理兼收 4年
9 外语学院 俄语 文理兼收 4年
10 经济与管理学部 金融学类 文理兼收 4年
11 经济与管理学部 工商管理类 文理兼收 4年
12 经济与管理学部 工商管理(中法创新实验班) 文理兼收 4年
13 经济与管理学部 公共管理类 文理兼收 4年
14 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学类 文理兼收 4年
15 历史学系 历史学 文理兼收 4年
16 哲学系 哲学 文理兼收 4年
17 政治学系 政治学与行政学 文理兼收 4年
18 法学院 法学 文理兼收 4年
19 社会发展学院 社会学类 文理兼收 4年
20 教育学部 教育学类 文理兼收 4年
21 教育学部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理科 4年
22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 心理学类 理科 4年
23 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科 4年
24 经济与管理学部 统计学类 理科 4年
25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物理学 理科 4年
26

信息学部

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 理科 4年
27

信息学部

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理科 4年
28

信息学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科 4年
29

信息学部

软件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 理科 4年
30 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理科 4年
31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化学 理科 4年
32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类 理科 4年
33 地理科学学院 地理科学 理科 4年
34 地理科学学院 地理信息科学 理科 4年
35 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文理兼收 4年
36 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理科 4年
37 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 生态学 理科 4年

按类招生的专业,进校后前1-2年内按大类培养,后根据学生成绩和就读意愿等进行专业分流。

澳门保送生的学费与内地学生相同,一般为人民币5000-55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三、四年学费16000元/年;工商管理(中法创新实验班)在我校学习期间(四年),按我校标准收取,如赴法方学习,另按法方要求缴纳学费;入校后与内地学生同住,住宿费用约为人民币1200元/年,具体费用根据具体住宿条件收取。

五、相关要求

依据教育部、澳门教育与青年发展局、我校等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调整至适合专业。

若教育部、澳门教育与青年发展局、我校等政策有调整,学校将根据情况做相应调整。

六、联系方式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七、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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