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1-05-13  来源:肇庆学院

肇庆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及《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充分发挥我校办学优势,为广大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我校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为会计学,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学制2年,计划50人,学费4590元/学年。(注: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后核定为准;学费按学年制收缴,按学分制结算。)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普高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19、2020和2021届未就业的肇庆学院毕业

生。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3.考生原本科专业是与所报考的会计学专业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专业;或者与会

计学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其他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符合教育部、卫生部等文件规定的专业录取要求。

三、招生报名及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5月20日—5月31日17:00截止。

2.报名流程:

扫码直接进行“第二学士学位报名”,并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二)资格审核与专业面试

1.学校对报名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于6月10日前在肇庆学院招生办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名单和具体考核事宜。

2.学校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专业面试(形式:网络远程面试)。着重考查学生学习、沟通的能力以及英语水平和计算机的基础知识等。

3.网上面试时间:6月29日上午8:30开始。

四、录取办法及流程

1.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要求,在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按照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进行录取。

2.录取名单公示在“全国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信息平台”统一公布。

五、学籍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2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2.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4.退学的学生,学习未满一学年的,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学习满一学年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六、报到和复查

1.新生报到:获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

2.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参照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其他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负责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4.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58-2716043

监督电话:0758-2716246传真:0758-2716586

电子邮箱:zqxyzsb@zq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zq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zqu.edu.cn

肇庆学院招生办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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