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春季招生简章

2021-02-22  来源: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春季招生简章(更新,春季招生不设置限选科类)

一、顺职概况

学校环境优美、设施良好,校园占地面积11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超过13亿元人民币,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超过3.5亿元人民币。拥有校内实训基地19个,实验实训室197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训基地9个。学校有校外实训基地541个,其中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3个。学生文化体育设施齐全,建有高标准的体育馆、田径场、篮球场等各类场馆。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503人,成人教育在校生2781人。现有教职工924人,其中专任教师739人、高级职称263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广东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4人、南粤优秀教师6人、广东省“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7人、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6人、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5人。

学校设有11个二级学院(智能制造学院、能源与汽车工程学院、轻化与材料学院、医药卫生学院、设计学院、商学院、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烹饪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外贸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学校招生专业53个,其中国家教育改革试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2个、广东省示范性专业8个、广东省重点专业3个、广东省重点建设专业3个、第一批省级一类品牌建设专业2个、第二批省级二类品牌建设专业5个。

近年我校各项荣誉一览

1 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2020年-2023年) 2020年
2 我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全国30强) 2019年
3 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 2018年
4 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 2018年
5 广东省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省级试点单位 2017年
6 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资源50强 2017年
7 全国高职院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示范案例50强 2017年
8 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2016年
9 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 2016年
10 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 2015年
11 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 2016-2017连续3年

二、报考要求

报考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的普通高中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了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1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

艺术类普通高中考生须同时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对应专业的术科统一考试。

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及高职自主招生(中职生)的中职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了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专业对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考生证书等要求详见《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本校自主招生招收中职生的各专业对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职业资格证书不做要求。

三、录取规则

我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在达到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有关录取要求,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依学考成绩招生”、“3+证书考试招生”、高职自主招生(中职生)等招生录取原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条件下,依据考生志愿和本校制定的有关录取规则进行分类择优录取。

本校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

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仅录取普通类考生。普通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节“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高职自主招生(中职生)录取规则

本校自主招生招收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报考本校的考生可填报我校1个专业志愿。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考核方式、招生计划数等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学生,不得转学。

考核方式及考试时间学校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专业对应中职专业及证书要求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本校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自行组织文化基础考试及职业技能考核。中职考生文化基础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职业技能考核采用面试或实操方式。考生报考前,本校在招生网站公布文化基础考试、职业技能考核具体实施办法。

本校入围职业技能考核的人数,分别按专业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并在考生报考前在招生网站公布入围比例。本校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入围职业技能考核的中职毕业生考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职业技能考核。

本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中职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文化基础测试满分值的40%;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的40%。

本校根据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总分合成方式为“文化基础成绩+职业技能考核成绩”。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第五节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函〔2013〕3号)等文件精神,在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相关赛项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学生,经本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免试录取。本校所有专业招收免试中职生,请符合要求的中职生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并将免试申请表连同相关证书扫描件于报名截止前发送至邮箱sdptzsb@sdpt.edu.cn,逾期不予受理,详细流程及免试申请表下载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第六节考生成绩公示及录取备案

考生文化素质基础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报本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后,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考生考核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根据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有关工作规定,考生录取后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可报考普通高考参加本科层次院校录取,但不得参加普通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录取。

四、收费标准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我校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普通类专业学费5250-6410元/生·学年(其中文科类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国际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3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500-1600元/生•学年。

五、招生计划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广东省春季招生专业目录公布计划一览表(春季招生不设置限选科类)

招生专业与计划数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六、信息发布

所有关于春季普通高考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七、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热线:0757-22327131、22327132、22323732,22327270

梁老师,余老师,黄老师

通信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206室)邮政编码:528333

招生网址:http://zs.sdpt.com.cn

关注微信:“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

招生邮箱: sdptzsb@sdpt.edu.cn

八、招生工作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倪老师

监督电话:0757-22329982

电子邮箱:sdptxf@sdpt.edu.cn

九、历年录取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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