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8  来源: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 学院全称: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院校国标代码:13673)

■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 办学层次:本科

■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 办学地址: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

宜宾校区: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

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对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进档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对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第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且兼顾专业级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设定为“3、2、0”,即专业1、2,2、3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别为3分、2分,其它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0分)的原则,在同等情况下着重参考外语、语文成绩进行择优录取。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填有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学生专业志愿意向进行调整,调剂到其它缺额专业并择优录取;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凡符合国家及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校的考生,对其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5.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科竞赛获奖者及有文艺、体育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

6.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语应试语种。

7.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我校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专业招收参加体育类专业高考的考生。考生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四川省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择优录取,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当地教育考试院(招办)关于体育类招生录取要求进行。

8.江苏省录取原则: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等级为CC,必测科目等级为5C;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9.患有严重身心疾病、色盲色弱者慎报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与保卫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空中乘务专业及民航空中安全与保卫专业的考生:

①身体健康,性格开朗,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牙齿整洁,形象气质好。

②面部、颈部、胳膊、手部、腿部无明显疤痕、胎记和纹身,肤色好,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③身高要求:净身高:女生163-172cm,男生174-185cm,手踮足摸高212cm以上。

④行走要求:行走正常,无明显的“O”型、“X”型腿,无扁平足。

⑤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0.7以上。

⑥口齿伶俐,中、英文发音准确。

10.2020年我校招收新生分别在成都校区、宜宾校区就读。

体检标准

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基本依据。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不符合标准的,按教育部及我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经四川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的标准收取,与招生计划一同向考生公布。

证书颁发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修完学业,成绩合格者,由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毕业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招生工作规范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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