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19年“博雅人才培养计划”招生简章

2019-04-22  来源: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2019年“博雅人才培养计划”招生简章

依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北京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元综合评价人才选拔新模式,北京大学在认真总结长期以来开展自主招生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成熟经验的基础上,2019年继续实施“博雅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博雅计划”),实行综合评价模式招收优秀高中毕业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博雅计划”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北京大学2019年“博雅计划”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综合素质优秀,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一)申请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志向远大明确、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具有发展潜能、有强烈的好奇心;

3.学业成绩突出、基础学业成绩原则上应位居全年级前1%以内(文理科类分列)。

(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者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理科考生;

2.对医学类专业有浓厚兴趣,致力于医学事业发展;

3.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文件要求。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2019年我校“博雅计划”招生规模控制在教育部核定的我校深化招考机制改革综合评价试点的招生规模之内,宁缺毋滥。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普通类专业和医学类专业不可兼报):

专业类别 院系名称 招生专业名称
普通类 元培学院 理科试验班类/文科试验班类
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类
物理学院 物理学类
天文学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计算机类
电子信息类
工学院 工科试验班类
信息管理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化学类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城市与环境学院 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
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地质学类
地球物理学类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 心理学类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类
中国语言文学系 中国语言文学类
历史学系 历史学类
考古文博学院 考古学
社会学系 社会学类
哲学系 哲学类
国际关系学院 国际政治
经济学院 经济学类
光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类
法学院 法学
政府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类
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学类
艺术学院 人文科学试验班
外国语学院 英语
医学类 临床医学院 临床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
临床医学(五年制)
口腔医学院 口腔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
口腔医学(五年制)
基础医学院 基础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
药学院 药学(六年制本硕连读)
公共卫生学院 预防医学(七年制本硕连读)

四、报名方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网上报名平台(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北京大学2019年“博雅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登录后请选择“综合评价”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日至4月15日24:00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五、选拔程序

1.初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结合考生所在中学人才培养理念与实践、近年来考入北京大学生源质量及入校后的综合表现等情况,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步审核评价,初步审核评价结果分为:A+、A、B、C四档。初审评价结果为“A+”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审评价结果为“A”和“B”的考生获得笔试、面试资格;初审评价结果为“C”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选拔环节。

2.测试: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系统内的测试通知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3.测试时间:2019年6月11-14日(具体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4.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入选资格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5.志愿填报:公示合格的入选资格考生,根据我校认定结果中的要求填报。

6.录取:按我校认定结果进行录取。

六、考核方法及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我校将对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从考生高中阶段全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学业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情况、以及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情况)、初步审核评价、测试成绩及体质测试结果等方面进行评价,择优认定“博雅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及降分幅度,具体降分幅度由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确定。上海市、浙江省获得相关优惠条件的考生,具体政策以最终认定公示结果为准。

为了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2019年北京大学将在“博雅计划”中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中学和农村户籍考生的政策倾斜。

七、培养计划

对于通过“博雅计划”入学的学生,北京大学将结合“培养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独立思考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全球视野的卓越人才”的培养目标,依托文理医工学科综合优势、深厚的人文底蕴和优良的国际化育人环境,将博雅教育和专业教育有机融合,重点培养学生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独立思考能力和批判精神,提升学生科学与人文素养。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优先推荐进入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和北京大学相关学科专业的拔尖人才培养项目;

2.优先推荐参加本科生科研活动;

3.优先推荐参加国际交流、交换项目;

4.优先推荐参加海内外实习、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等;

5.优先安排各院系知名教授担任本科期间导师;

6.优先推荐免试保送研究生或申请留学。

八、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15日24:00。

2.初审结果查询:2019年5月中旬。

3.测试通知:初审合格考生按通知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测试通知。

4.测试时间:2019年6月11-14日(具体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5.测试结果公布:2019年6月22日左右。

6.志愿填报:根据我校认定结果中的要求填报。

7.录取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九、监督与公开机制

1.我校“博雅计划”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6275562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十、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将取消其相关招生资格,并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2.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3.我校“博雅计划”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博雅计划”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0室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62751407,(010)62755074

传真:(010)62554332

邮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网:http://www.gotopku.cn

北大主页:http://www.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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