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2019年招生考试各专业合格分数线

2019-04-15  来源:西安音乐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2019年招生考试各专业合格分数线

依据我校本科招生考试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计划及各专业设置,经研究,现将各专业合格分数线和基本乐科分数线公布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

基本乐科

分数线

专业合格

分数线

130101 艺术史论 / 70分
130201 音乐表演 55分 72分
130202 音乐学 / 70分
130202 音乐学(音乐教育) 55分 72分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 55分 60分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指挥) 55分 60分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作曲) 55分 60分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 / 60分
130204 舞蹈表演 / 65分
130205 舞蹈学 / 60分
130206 舞蹈编导 / 65分
130308 录音艺术 / 70分
130509 艺术与科技(电子音乐制作) / 70分
130509 艺术与科技(钢琴演奏调修) / 70分
130509 艺术与科技(音乐数字媒体) / 70分

1、请参加复试的考生登录我校网站查询专业成绩。成绩查询网(输入我校专业准考证上8位数专业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http://zscha.xacom.edu.cn/

2、我校不向考生寄发专业合格证,考生可以自行打印成绩单。

3、考生如发现本人考生号、姓名、高考省份、身份证号信息有错误,请于4月18日前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029-88667076、88667077逾期信息不予更正,责任自负。

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9年4月15日

我校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设单科分数线)。

(1)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各专业上线考生,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6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综合分=(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40)+(专业成绩÷100×60)

(2)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各专业上线考生,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30%+专业成绩7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综合分=(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100×70)

(3)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合格考生,在招生计划内按照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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