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2019年表演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2019-01-19  来源:东华大学

东华大学2019年表演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东华大学地处上海,前身是华东纺织工学院,创建于1951年,曾名中国纺织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东华大学本科表演专业2019年继续面向全国招生。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表演专业面向全国招生50名。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制四年。

上海市、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全面实施,不再区分文科、理科,两地报考考生的选考科目为“不限”;其他省份文史类和理工类兼收。

1、表演(服装表演)拟招25名

2、表演(影视戏剧)拟招25名

二、报考条件

具有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所要求的资格考生;身体健康,符合国家高考体检标准。其中表演(服装表演)专业限招女生,要求身高不低于1.72米。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各考点的专业考试安排,表演(服装表演)到考点现场报名,表演(影视戏剧)在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如报考专业在当地属统考范围内的,考生还须参加当地的统考。

1、表演(服装表演)

考生于2019年2月21日-2019年2月22日至东华大学(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现场报名,报名时进行身体数据的测量采集。

考试应带证件: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考生所在省(区、市)2019年艺术类专业考试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若报考专业在当地属统考范围内的,考生还须携带本省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一式2张。

(4)着泳装或紧身体操服的彩色5*7寸艺术照4张(前全身、侧全身、前上半身、脸部特写各一张)、照片恕不退回。

2、表演(影视戏剧)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yslb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2月20日-2019年2月28日。如报考专业在当地属统考范围内的,考生还须参加当地的统考。

考生自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后3日后可自行在阳光平台查询初审结果,所有考生须于3月3日前在报名系统完成交费和确认考试。完成确认考试操作的同学视为报名成功,考生可于3月6日打印准考证,请按照准考证的要求和报到时间准时前来参加考试。未完成所有报名操作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已交费但未“确认考试”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报名考试费会在平台结算后退回至原考生交费渠道;已“确认考试”但是缺考的考生报名考试费恕不退还。

考试应带证件:

(1)考生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考生所在省(区、市)2019年艺术类专业考试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若报考专业在当地属统考范围内的,考生还须携带本省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四、报名测试费

1.表演(服装表演):初试120元,复试免。

2.表演(影视戏剧):初试120元,复试100元,三试免。

五、专业考试日期及地点

专业 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
表演(服装表演) 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校区

2月23日初试

2月24日复试

表演(影视戏剧) 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校区

3月9日-3月10日初试;

3月11日-3月12日复试;

3月13日-3月14日三试;

六、专业考试科目

专业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 备注
表演(服装表演) 整体条件测试、形体条件测试(自备泳装)、台步。 形体条件测试(自备泳装)、台步、舞蹈(时间不超过3分钟,自备音乐)、口试。

1.考生一律不得化妆;头发扎起(马尾);

2.台步:需穿自备白色紧身T恤和平脚短裤,不得穿丝袜等;

3.舞蹈:需上身白色紧身T恤,下身紧身练功裤,鞋子按照舞蹈的风格,穿着练功鞋或运动鞋。

专业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 三试科目 备注
表演(影视戏剧)

1.朗诵(自备寓言、散文、诗歌或故事)

2.演唱(自备中文歌曲)

1.朗诵(自备)

2.演唱(自备中文歌曲)

3.形体(自备)

4.表演(即兴)

1、综合素质面试

2、文艺理论口试

1、考生一律穿平底鞋参加考试;

2、一律不得化妆,不穿裙装。

3、有纹身的考生应及时向考官说明。

七、文化考试

表演专业属于艺术类招生。按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还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八、录取原则

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有统考的省(区、市)考生须取得本省(区、市)统考专业合格证,在此基础上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各专业按学校专业考试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九、学费标准和就读校区

学费标准:10000元/学年。

就读校区:延安路校区。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邮编:200051

招生网址:http://zs.dhu.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2379160

监督电话:021-67792259

专业成绩查询:考试成绩请考生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自行查询。对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2019年4月20日前发出书面通知,请保存备查。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我校将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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