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19-01-04  来源: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为推动我校体育文化事业,普及和提高体育竞技水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相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38CB

我校将严格按照考生测试成绩择优公示预备人选,宁缺毋滥。

二、报名条件

具备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报名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2016年7月1日-2019年1月15日)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至少一次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其中足球、排球和网球项目须具备两次省级(含)以上比赛经历,网球、田径、游泳有效成绩仅限单项比赛(含双打)经历。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备注:

(1)持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可申请单招或统招,但不能两者同时申请。

(2)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我校公布的招生项目一致,游泳、田径小项目也必须一致。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报名

报名网址: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

(https://gaokao.chsi.com.cn/gspyddbm/)

报名时间:2019年1月6日至2019年1月15日

3.网上提交材料:

(1)请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及提交申请表。申请表提交成功后,请用A4纸打印申请表,交由所在学校(或单位)确认盖章后扫描上传。上传的申请材料须清晰、真实、完整,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无需再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2)考生本人二或三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运动员等级证书及相关比赛成绩证书或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4)男子足球、女子排球项目的二级运动员考生,还须提供本人获得运动等级称号时全体参赛队员名单并标注出主力队员(对主力队员进行详细描述如下:球龄、近三年每周训练时间、地点、所参加赛事、平均每场比赛上场时间等),由教练员签名、学校盖章并确认。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我校将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等级查询系统”对考生所提供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进行核查,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根据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名单将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2.网上缴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初审合格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人。

3.体育专项测试

(1)初审合格的学生将由专家评审组进行体育专项测试。

(2)报到时间:2019年3月1日,报到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体育馆(体育中心)。考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二代或三代身份证、运动等级证书、比赛成绩证明材料原件(鼓励考生提供比赛视频),办理报到手续;同时现场照相办理准考证并采集考生指纹信息。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考试资格。

(3)测试时间:2019年3月2日,测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4)考生自备运动服、运动鞋及必要的运动器材。

(5)测试内容及标准见附件。

4.单招考生的文化考试

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名单中公示的单招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单招文化考试,我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凡未参加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将取消该生的招生资格。具体安排请向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咨询。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om.cn;gaokao.chsi.cn

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

5.合格名单公示

对参加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依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宁缺勿滥,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预备人选。

请测试合格的考生务必于2019年3月25日前(以寄达日期为准)将《四川大学2019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高考志愿意向表》寄至四川大学(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体育学院,收件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348807773),逾期未达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

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单独设置志愿的省份请考生在高水平运动队单独志愿填报,未单独设置志愿的省份须第一志愿的第一顺序报考我校)。录取原则和专业范围如下:

1.经公示无异议且文化考试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的单招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录取规定进行录取。

2.经公示无异议的统招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体育特长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本科同科类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政策执行),我校进行录取。

3.专业选择:我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及高考志愿意向表等综合考虑安排专业,考生须服从学校按照文化成绩、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情况最终确定的专业。

(1)单招考生可申请专业:工商管理类(人力资源管理)

(2)达到一本线的统招考生除八年制、基地班和数学、物理要求高的专业外的我校2019年招生专业均可接受考生申请。

(3)达到二本线未达到一本线的统招考生可申请以下专业: 生物医学工程、法学、工商管理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社会工作、哲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预防医学、法医学、建筑类、经济学类、历史学类、旅游管理类、英语、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药学、国际政治、计算机类。

备注:

(1)考生所申请专业还须在该生所属省份我校2019年本科一批次同科类招生专业范围内(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将按照该省考试院公布的选考科目执行)。

(2)若专业名称有调整,则以《四川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六、监督机制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规范开展,监督邮箱:jiwei@scu.edu.cn,监督电话:028-85404020。

2、考生本人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均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相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考生高水平运动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严肃处理。

3、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4、我校所有报名考试信息,均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

七、其它

我校将与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指纹核对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地址:

(望江校区)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邮编:610065

(华西校区)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 邮编:610041

(江安校区)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 邮编:610207

招生咨询电话:028-86080605、028-86081605

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咨询电话:13348807773(王老师)

招生咨询地址:

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行政楼227室

招生咨询邮箱:nic8401@scu.edu.cn

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scu.edu.cn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九年一月

附件:四川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办法

四川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主力队员信息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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