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2018年湖北省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2018-07-11  来源:黄冈师范学院

黄冈师范学院2018年湖北省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体育类:

体育投档排序成绩=[(文化总分+优录加分)×50%+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75%]+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10-6

二、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的 40%加上专业统考成绩的 60%之和再乘以 2。同分时,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投档。

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40%+专业统考成绩×60%]×2+专业统考成绩

三、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同分时,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投档;

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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