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18年艺术类校考合格分数线

2018-07-01  来源:武汉音乐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2018年艺术类校考合格分数线

武汉音乐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预招生1100名,其中湖北省内计划660名,省外计划44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正式下拨为准)。根据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的要求,结合我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的情况,经我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各招考方向的招生计划数和“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标准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通本科各招考方向计划数

报考专业

招考方向

计划数

省内计划

省外计划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25

16

9

录音艺术

音乐音响导演

25

17

8

音乐编辑与制作

25

17

8

音乐学

音乐学理论

65

54

11

音乐管理

15

13

2

钢琴调律

10

8

2

音乐教育

255

195

60

音乐表演

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通俗唱法)

10

7

3

美声

60

266

304

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美声唱法)

50

民族声乐

25

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民族唱法)

20

钢琴演奏

70

钢琴演奏与编导

70

6

唢呐

7

民族打击乐器

5

4

扬琴

7

琵琶

11

二胡

30

竹笛

26

古筝

39

竖琴

2

大号

3

双簧管

3

大管

2

长号

6

西洋打击乐器

4

圆号

4

中提琴

4

低音提琴

7

单簧管

5

小号

6

长笛

13

大提琴

11

小提琴

35

手风琴

4

电子管风琴

10

萨克斯管

12

古典吉他

2

爵士鼓

7

舞蹈表演

舞蹈表演

90

60

30

舞蹈编导

舞蹈编导

10

7

3

注:①我院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②由于考生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和“高考志愿填报情况”等因素尚未确定,故上表预分计划在招生录取时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二、“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标准

招生专业

教学单位

招考方向

专业合格证发放标准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作曲系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专业结构成绩55分及以上

录音艺术

作曲系

音乐音响导演

专业结构成绩55分及以上

演艺学院

音乐编辑与制作

音乐学

音乐学系

音乐学理论

专业结构成绩65分及以上

音乐管理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教育

演艺学院

钢琴调律

音乐表演

声乐系

演唱(美声、民族声乐)

专业结构成绩65分及以上

中乐系

中国乐器演奏(二胡、竹笛、笙、唢呐、古筝、琵琶、扬琴、阮、民族打击乐器)

管弦系

西洋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长号、大号、小号、圆号、大管、单簧管、双簧管、西洋打击乐器、竖琴)

钢琴系

钢琴演奏

演艺学院

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美声唱法)

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民族唱法)

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通俗唱法)

键盘乐器演奏与编导(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

通俗乐器演奏 (萨克斯管、古典吉他、爵士鼓)

舞蹈表演

舞蹈系

舞蹈表演

专业结构成绩65分及以上

舞蹈编导

舞蹈编导

三、“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说明

1、凡达到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标准的考生,请于2018年5月10日至5月20日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我院不再向每位专业合格考生邮寄纸质“专业考试合格证”,请妥善保管本人专业合格证,以备将来办理海外留学等事宜之用。

2、凡考试中有违规违纪现象或有科目缺考的考生一律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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