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学院2018年承认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浙江科技学院2018年美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摄影,面向天津、河北 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广西、江西、四川、湖南等省份招生。我校不单独组织美术校考,承认上述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美术类专业按各省考试院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的默认投档分(综合分或专业统考分或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根据各省美术类统考专业综合分计算规则,若无特定规则,综合分=文化分+专业统考分。各省专业录取的排序规则具体如下:
省份 | 河北 | 湖南 | 江西 |
排序规则 | 专业统考分 | 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 | 综合分=文化分×0.3+专业分×1.75 |
省份 | 山东 | 安徽 | 江苏 |
排序规则 | 综合分=专业成绩*1.75+文化成绩*0.3 | 综合分=专业分/专业满分*700+文化分/文化满分*300 |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 |
省份 | 天津 | 广西 | 四川 | 辽宁 |
排序规则 | 综合分=文化分×0.4+专业分×1.5 | 综合分=文化分×0.2+专业分×2 | 专业统考分 | 综合分=文化分(含高考加分)/2+专业分 |
省份 | 福建 | 黑龙江 | 浙江 | |
排序规则 | 综合分=文化课分+专业分 | 文化分 | 综合分=文化课分/2+专业分*3.75 |
(最终投档录取方式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公布为准)
5.摄影专业在浙江、福建、湖南三省有摄影摄像或摄制类专业统考的按摄影或摄制类专业默认投档分(综合分或专业统考分或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规则与美术类专业规则相同,其余无该类别联考的省份均按美术类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