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传媒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2018-01-08  来源:山西传媒学院

山西传媒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甘肃和北京等省份使用校考成绩,进档考生按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河南、湖南、甘肃和北京等省份使用校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表演专业在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和甘肃等省份使用校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录音艺术专业在山西省使用校考成绩,进档考生按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5、校考专业如涉及当地省级统考,考生须参加相应专业的省级统考并合格。

6、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时,高考文化成绩使用特征成绩(含政策加分),对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专业成绩、语文、数学、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按专业成绩录取时,对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特征成绩、语文、数学、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7、校考专业如涉及当地省级统考,考生须参加相应专业的省级统考并合格。

8、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

山西传媒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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