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录取原则

2018-01-03  来源:广西师范学院

广西师范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录取原则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内容、时间和分值 录取原则
音乐学 ①声乐/器乐(主考科目) (自选作品一首,满分150分)②视唱 (现场抽题,满分50分) 1入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主考科目成绩高的考生。�专业成绩和专业主考科目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专业成绩、专业主考科目成绩、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舞蹈学 ①剧目(主考科目) (自选作品,时间2分钟,满分100分)②基本功 (舞蹈基本功,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
书法学 ①临摹(主考科目)(楷书、隶书,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②书法创作 (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美术学 ①素描(主考科目) (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②色彩 (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动画
播音与主持艺术 ①自备材料朗读 (时间不超过1分钟,满分40分)②指定稿件播读 (时间不超过1分钟,满分60分)�命题即兴评述(主考科目) (现场抽题,时间不超过3分钟,满分100分) �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分高的考生。�综合分、专业分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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