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2018年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2017-12-31  来源:西安音乐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2018年本科专业录取及有关规定

录取及有关规定

一、2018年4月10日之后我院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合格分数线和基本乐科(乐理、视唱练耳)分数线。

二、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我院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设单科分数线)。

1、艺术史论、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6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40)+(专业成绩÷100×60)=综合分。

2、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20%+专业成绩8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20)+(专业成绩÷100×80)=综合分。

3、文化课成绩按卷面成绩之和,按以上比例计入综合分。

西安音乐学院2018年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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