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科技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内考生适用)

2017-07-07  来源:金陵科技学院

金陵科技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内考生适用)

一、学校概况

金陵科技学院坐落于美丽的古都南京,是一所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主校区位于江宁大学城,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近20000人,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近50人。设有软件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学院等16个二级学院,另有南京软件研究院、国际教育学院等7个教学单位。开设涉及经济学、文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六大学科门类的56个本科专业。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比42%。其中,正高级职称近120人,双聘院士1人,另有一批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江苏省教学名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优秀人才。

学校秉承“厚德兴业”的校训,践行“三干三创”的校风(三干:肯干、能干、实干;三创:创新、创业、创造),坚持“需求导向,能力为本,知行合一,重在创新”的人才培养理念,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切实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基础扎实、职业素养好、实践能力强、发展后劲足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学校获得了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8项。4门慕课在教育部爱课程网上线,成为在教育部爱课程网上线慕课的首个非211高校。学校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金科创客汇”——大学生众创空间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众创空间。

近年来学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累计为社会输送了10万余名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受到社会及用人单位普遍好评,大批毕业生已经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骨干力量。学校多次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高度重视科技工作,近三年获得授权专利2000余件,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各类纵向项目600余项、各类横向项目近500余项,建设有江苏省信息分析工程实验室等市级以上产学研合作科技平台46个。

学校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借鉴境外高校先进办学理念,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具有开放思维、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自1995年起,先后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法国、奥地利、荷兰、美国、英国以及台湾、澳门地区高校开展了合作办学,现有教育部批准的中美园艺(生物技术)、中澳软件工程、中英通信工程、中英土木工程等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

“十三五”期间,学校将坚持地方型、应用型的办学定位,大力实施“南京化战略、网络化战略”,突出“扎根南京办城市型大学,新兴崛起办应用型大学,产教融合办创业型大学,以人为本办绩效型大学”四大内涵,力争早日实现“成功创建南京软件科技大学,创建应用型本科高校转型示范学校,学校综合实力进入全国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50强”三大任务。

二、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则

1、报考条件

(1)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为BB;必测科目等级为4C;技术科目合格。

(2)中外合作办学考生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为BC;必测科目等级为4C;技术科目合格。

(3)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为4C,选测科目测试等级视为相应的必测科目测试等级。

(4)高职与本科“4+0”联合培养项目选测科目等级为BC。

2、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

(2)录取按“等效分”进行排序,采用“分数清”的专业安排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专业。“等效分”= 进档考生的总分 + 等级加分。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进行加分的办法:1个A+加4分,1个A加3分,1个B+加1分。

(3)对“等效分”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投档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按外语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文科按语文投档成绩、理科按数学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文科按语文成绩(不含附加分)、理科按数学成绩(不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则按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排序。

(4)艺术类考生按投档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所得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排序。

(5)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科目考生,其他专业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6)各专业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7)录取通知及公布:学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进行网上远程录取,并按照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渠道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向考生公布。

(8)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

三、办学地点、学习形式和毕业文凭

1、学校地址: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211169)

幕府校区:南京市栖霞区中心村130号(210038)

2、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3、学制:本科:四年、五年

4、毕业文凭:按照国家规定由金陵科技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并经电子注册的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定可授予学士学位。

四、收费标准和资助措施

(一)收费标准:

1、学费: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文科类:5200元/年•生; 理工科类:5800元/年•生

农林类:2500元/年•生; 艺术类:6800元/年•生;

中外合作办学:18000元/年•生(第4学年到外方学习的学费按外方高校留学生标准收取);

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软件工程(与NIIT合作嵌入式培养)/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嵌入式培养)/通信工程(嵌入式培养):7800元/年•生。

2、住宿费和住宿条件:

住宿费:800-1500元/生•年(视学生所在校区并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住宿条件确定)

住宿条件:我校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宿舍配有空调、热水器等。

(二)资助措施:

对于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学院建立了绿色通道,采取“奖、助、补、减、贷”等五大措施为一体的资助体系,启动了国家助学贷款工程,考生还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另外学校还与社会、企业联合举办爱心活动,对家庭确实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资助,以帮助特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监督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不准、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招生规定和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学校的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相关网站或有关招生资料上查询。

2、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3、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整个招生工作,并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大学生活动中心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1169

咨询热线:025-86188800、86188811(fax)

学校网址:http://www.jit.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jitzs.university-hr.com/

招生电子邮箱:zjc@jit.edu.cn

七、其他

1、金陵科技学院江苏省招生代码:1128。

金陵科技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江苏省招生代码:1621。

金陵科技学院“4+0”联合培养项目招生代码:1441。

2、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金陵科技学院本科对江苏省招生。

3、本章程由金陵科技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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