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2017年省外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2017-01-19  来源:郑州大学

郑州大学2017年省外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郑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入选高校、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文件精神,2017年我校计划在省外招收书法学专业考生20名。

一、招生专业、人数及省份:

招生专业 招生省份 计划数 学制 学历层次 学费 办学地点
书法学 湖南 5 四年 本科 5700元/生•年 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郑州大学南校区
山东 5
安徽 5
江西 5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持省级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郑州大学组织的书法专业考试。每生考试考务费共计100元。考点地点及考试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如考生所在地有省级专业统考,考生还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三)我校只招收考点所在省份来源考生,不接受跨省考生报名考试。

(四)以上专业只招收文科(或艺术综合类)考生。考生须自备毛笔、墨汁、毡子等书写考试工具。

三、考试时间安排

省份 校考地点 报名时间 报名 校考时间
湖南 湖南考试院指定考点 1月04日至1月10日 网报 2月16日
山东 济南市招办指定考点 1月12日至1月19日 网报 2月5日
江西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枫林校区)
 2月1日至2月9日 网报  2月13日 
安徽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2月16日至2月17日 网报 2月19日

四、考试内容

书法考试科目:碑帖临摹满分150分,内容为正书(楷书或隶书)和行书;书法创作满分150分(字体不限)。

评分原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评委评分、专家组复审的方式进行。

五、合格名单公布

按照考生校考专业成绩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所在省份书法学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我校将于2017年4月份在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公布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并将合格考生信息报考生所属省份的省级招生部门备案,不再寄发纸质校考合格证。请考生及时关注郑州大学招生网发布的有关信息。

六、录取规则

(一)考生必须取得郑州大学书法学校考合格证,如果所在省有专业统考,还须取得所在省省级书法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二)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如果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不止一个,则执行最低文化课控制线。

(三)录取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与校考专业课成绩各占考生总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得分/文化课总分)×100×50%+(校考专业课得分/校考专业课总分)×100×50%。

(四)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七、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八、组织机构及监督

(一)郑州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我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对考试安全负总责。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书法学专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审议、确定书法学专业招生校考合格考生名单。

(二)我校设立特殊类招生考试仲裁小组,原则上由校外专家担任,是否启动仲裁机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书法学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学校纪委电话:0371–67781266

九、教育部和河南省如出台新的文件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十、联系方式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0371-67781182

咨询电话:0371-67767983

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

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综合管理中心518A室

邮编:4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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