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2017-01-15  来源:济南大学

济南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艺术类招生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2、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省内计划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按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政审、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省外计划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执行。

3. 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济南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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