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2016年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2016-12-31  来源:北京城市学院

北京城市学院2016年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院校代码:1084)

一、学校简介

北京城市学院创建于1984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普通高校,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本科学历学位资格,并举办中职、高职专科教育。作为新中国第一所实行公有民办体制的新型高校,学校始终恪守为民办学的公益性宗旨,以务实、创新而著称,被誉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一面旗帜。目前拥有中关村、航天城、顺义杨镇等多个校区,设置理、工、文、法、财经、艺术、外语、管理、医药等学科门类百余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教工1800余名,学校馆藏图书200余万册,实验实训室百余个,学生公寓等设施齐全,校园网络先进快捷。

学校拥有一支以专任教师为主、专兼结合的优秀教师队伍。专任教师以具有国内外名牌高校学术背景的博士和正、副教授为主体,以“双师型”人才为骨干,其中有数十名国家级、市级专家和教学名师、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另有一批来自世界各地的英、法、德、西、葡、日等语种的外教。兼任教师队伍多为来自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的优秀教师和行业、产业部门的工程师、企业家、技术专家。师资多样化的组合为教育教学带来了鲜明的特色和可靠的保障。

学校以教育的高质量赢得了毕业生就业的高质量,毕业生以“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著称于用人单位,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十多年在高校中名列前茅,并涌现出一大批行业骨干和社会新星。

二、招生计划

2016年北京城市学院高职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 上课地点
1 学前教育 两年 60 13900元/学年 顺义区杨镇
2 学前教育 三年 30 13900元/学年 顺义区杨镇
3 会计 三年 30 12100元/学年 顺义区杨镇
4 民航运输(民航商务) 三年 20 12100元/学年 顺义区杨镇
5 报关与国际货运 三年 20 12100元/学年 顺义区杨镇
6 会展策划与管理 三年 20 12100元/学年 顺义区杨镇
7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三年 20 12100元/学年 顺义区杨镇
8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两年 20 12100元/学年 顺义区杨镇
9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校企合作班) 三年 20 6000元/学年 顺义区杨镇
10 汽车营销与服务(校企合作班) 三年 20 6000元/学年 顺义区杨镇
11 护理 两年 150 14900元/学年 通州玉带河西街24号
12 护理(儿童护理) 两年 40 14900元/学年 海淀永丰高科技园区
13 护理 三年 30 12100元/学年 海淀永丰高科技园区
14 中药 两年 40 13900元/学年 通州九棵树东路128#
15 中药(执业药师) 三年 20 12100元/学年 海淀永丰高科技园区
16 首饰设计与工艺 三年 20 16900元/学年 顺义区杨镇
17 首饰设计与工艺(艺术类) 三年 20 16900元/学年 顺义区杨镇
18 工艺美术品设计(艺术类) 三年 20 13900元/学年 顺义区杨镇
合计 600

备注:(1)招生计划中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考生各占一半。

(2)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文理兼收。

(3)报考首饰设计与工艺(艺术类)、工艺美术品设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书。

(4)两年制护理、护理(儿童护理)专业只招收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士专业三年学制以上(含三年)的毕业生。两年制护理专业只招收女生,护理(儿童护理)和三年制护理专业男女生兼招。

(5)两年制中药专业只招收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中药专业三年学制以上(含三年)的毕业生。

(6)两年制学前教育专业只招收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三年学制以上(含三年)的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条件:已参加北京市2016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2、报名流程:

第一步: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先登录我校网站的“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生成并打印《北京城市学院高职自主招生报名表》。

报名网址:www.bcu.edu.cn 或者rec.bcu.edu.cn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13日8:30-3月17日12:30

第二步: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3月19、20日8:30-17:00

现场确认地点: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北京城市学院中关村校区院内

现场确认时须携带和交验的材料:

(1)《北京城市学院高职自主招生报名表》(此表由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且必须经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更改无效)。

(2)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复印户主及本人户籍页)。

(4)一寸彩色免冠同底照片两张。

(5)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携带《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的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携带《北京市高中学生学籍卡片》正反面(带照片、有操行评语)或《北京市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和《北京市高中学生评语表》的复印件并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公章;中职毕业生(含中专、职高、技校学生)提供在校期间各学年的各科考试成绩单及操行评定的原件及加盖毕业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退役士兵携带“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核准通知书”或区县民政局开据的“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所在学校推荐意见。

(7)高中或中职阶段各类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8)考生须提前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按高考体检要求做好体检,携带《体检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体检表下载:北京城市学院高职自主招生体格检查表.doc

(9)报考首饰设计与工艺(艺术类)、工艺美术品设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携带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0)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连同我校要求携带的各类原件于现场确认时交予我校招生办公室。考生所交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

凡申请免试和加分的考生必须于3月19日、20日现场确认期间提交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免试和加分手续。

四、考试办法

入学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除具备免试资格的考生外,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300分

(1)考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在中学阶段的文化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内容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等。

(2)考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上午9:30-12:00。

2.面试:满分200分

(1)考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常识、形象气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应变能力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基本技能、专业潜能等。

(2)考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下午、3月27日全天。

以上考试地点和具体安排详见学校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网站相关信息,网址为rec.bcu.edu.cn。

五、免试及加分政策

1.免试入学政策

(1)获得北京市政府奖学金者;在高中或中职阶段取得市级或区(县)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考生;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获优秀士兵荣誉称号或三等功(含)以上者;

(2)在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者;

(3)中职毕业生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为“高级”及以上者;

(4)普通高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会考成绩均为B级及以上者。

2.免笔试政策

(1)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语、数、外、物、化、生、史、地、政会考成绩中任意三门会考成绩达到BBC成绩者;

(2)在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在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奖项者;

(4)退役士兵。

以上考生可自愿申请免笔试,经资格审验合格后,其笔试成绩按照满分的90%计算。

3.奖励加分政策

(1)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县)级及以上的文体类或技能类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者,加10分计入总成绩。此类别取得多个奖项,最多只加10分。

(2)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竞技体育田径类、球类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者,加10分计入总成绩。此类别取得多个称号,最多只加10分。

(3)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证书,初级加10分计入总成绩,中级加20分计入总成绩。此类别取得多个初级证书,最多只加10分。

(4)音乐、舞蹈、乐器类等级证书八级(含)以上,加10分计入总成绩。此类别取得多个证书,最多只加10分。

(5)报考首饰设计与工艺(艺术类)、工艺美术品设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取得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者,加20分计入总成绩。

以上奖励加分政策同类别不累加,不同类别可以累加。每名考生最高只可享受20分的加分。

申请免试和加分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经我校严格审核后确定免试资格和加分成绩。

六、录取办法

1、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成绩

2、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报1至3个志愿专业,可选择服从专业调剂。

3、按照“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方针,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依次按照第二、三志愿顺序录取,如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对服从调剂考生进行调剂录取。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4、按照北京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籍考生。录取时根据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招生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考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农村户籍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城镇户籍考生的最低分数线10分。农村户籍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剩余招生计划转入城镇户籍考生。

5、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我校将优先录取有获奖或有技能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笔试成绩仍然相同,优先录取与所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学生。

6、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7、录取工作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8、我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9、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不得再参加当年的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的高考。

10、征集志愿:如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将公布未完成计划信息和征集志愿招生流程,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征集志愿的报名、考核等相关手续。征集志愿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届时详见我校网站通知。

七、联系方式

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321818

学校网址: www.bcu.edu.cn

招生网址:rec.bcu.edu.cn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城市学院招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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