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2016年音乐类专业、舞蹈学专业招生专业测试考生须知

2016-03-29  来源: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2016年音乐类专业、舞蹈学专业招生专业测试考生须知

一、报名:

考生请登录山东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www.zsb.sdnu.edu.cn/办理报名及缴费手续,打印准考证。报名截止时间:2月15日中午12点。

二、考试内容及时间地点安排:

(一)笔试:

音乐类专业乐理与听音、舞蹈学专业听记与舞蹈常识科目为集体笔试,笔试科目只考一场,请同学务必参加,如有漏考、误考责任自负。

请考生自备中性笔、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于2月16日上午8:15前到达准考证指定考场应考,8:30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再允许考生入场,请考生合理规划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二)技能考试

1、音乐类专业:设声乐、键盘、西洋乐、民乐、舞蹈等五个技能考场,地点:

声乐考场:音乐学院排练厅;

键盘考场:田家炳教育书院4114教室(田家炳教学楼一层西头);

西洋乐考场:田家炳教育书院三层4329教室;

民乐考场:田家炳音乐厅;

舞蹈考场:田家炳一层。

考生注意:考生从5项中选考2项;因各项结束时间先后不同(如舞蹈项只有两个单元,声乐项26个单元),请大家务必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应考,误考、漏考责任自负!

2、舞蹈学专业:设技能考场两个

基本条件与舞蹈剧目考场:田家炳一层舞蹈房(4101)

技能技巧与动作模仿考场:田家炳五层舞蹈房(4535)

请考生注意:舞蹈专业技能两项必考;请大家务必按照准考证规定时间应考,误考、漏考责任自负!

(三)音乐类专业视唱考试:

考试地点:音乐学院办公楼301教室

考生可在自己技能考试当天上午或下午参加视唱考试,随到随考;

视唱考试时间:2月16日至2月2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晚上不安排视唱考试,视唱考试于2月24日下午17:00前全部结束,过期未考者按弃权处理。

三、注意事项:

1、音乐类专业听音与乐理、舞蹈学专业听记与舞蹈常识科目为笔试项目只考一次,一旦漏考该项目成绩按零分计,请考生务必按时参加考试。

2、考生必须携带山东师大准考证、省艺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3、专业技能考试时间段为: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晚上18:30—21:00,请当天考试的考生,按准考证要求到音乐学院院内集合。

4、声乐伴奏与合伴奏:考试聘请专职人员提供伴奏服务,选择钢琴伴奏的考生,须在考试前半天合伴奏,凭准考证在规定的合伴奏时间内办理相应手续。合伴奏时间:上午考试的前一天晚上18:00—21:00,下午考试的当天上午8:00—11:00,晚上考试的当天下午14:00—17:00。合伴奏地点:琴房楼(请自备乐谱)。

5、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应考,不得私自调换考试时间。

6、所有技能展示都要求背谱演唱或演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7、舞蹈剧目、声乐通俗唱法的伴奏音乐自备,一律采用音频或MP3格式,考试时用U盘提供给考务组。

8、舞蹈学专业除剧目考试外,其他项一律穿练功服、练功鞋参加考试,参加剧目考试时请提前换好剧目服装,剧目考试后换练功服、练功鞋参加基本条件测试。

9、音乐类考生在填写曲目单时,可选择填写1首或2首曲目,考评委有权指定考生演唱或演奏曲目单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10、音乐表演(中美合作办学)不单独进行专业测试,音乐类考生两项技能中含钢琴或声乐任何一项,取得专业合格证后即可报考该专业,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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