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6-03-15  来源:合肥学院

合肥学院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学校全称:合肥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学院概况:

合肥学院位于“包公故里、三国故地、科教名城”的安徽省省会合肥市,坐落在国家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与始信路交口,毗邻风景秀丽的南艳湖,是一所以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学、理学、教育学协调发展的多学科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1980年,由新中国放射化学奠基人杨承宗先生创办合肥联合大学并担任首任校长,创办之初,实行了“适当收费、不包分配、按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后勤社会化”的办学模式,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探索作用,被誉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小岗村”。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900多人,其中研究生59人,外国留学生69人。现有教职工959人,专任教师814人,高级职称教师309人,教师中有博士学位的135人。有全国优秀教师3人,1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名“皖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入选合肥市“百人计划”、1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配套引智工程”项目,另有国内外兼任教师190多人。

学校是国家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53所试点学校之一,国家首批承担“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61所大学之一,中德共建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全国应用型本科高校专门委员会副主席单位,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常任主席单位,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主席单位。学校设有17个教学系部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现有本科专业53个,其中国家特色专业5个、“卓越计划”试点专业4个、国家级中外合作办学专业3个、国家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本科教学工程校外实践基地2个。

学校借鉴德国应用科学大学先进的办学理念,探索出一条符合我校实际的应用型高校发展之路,得到中央、省部领导、主管部门及中央新闻媒体的充分肯定,2014年4月16日,中国教育报在头版头条以《一所地方高校的转型突围》为题专门报道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2009年学校的《借鉴德国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研究、创新与实践》项目获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14年学校的《突破学科定势打造模块化课程重构能力导向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体系》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建校三十周年校庆期间,时任德国总统伍尔夫先生专门发来贺信。10月30日,默克尔总理在访问学校时,称赞合肥学院是“中德合作的典范”,并与李克强总理共同见证,中国孔子学院总部、德国施特拉尔松德应用科学大学与合肥学院签订了“合作设立德国施特拉尔松德应用科学大学孔子学院”协议。李克强总理题词:“三十而立、卓有成效、根深叶茂”,高度肯定学校的对德合作。

自2005年12月合肥学院成立击剑高水平运动队以来,招收的击剑高水平运动员先后在国内外比赛中获得十多项冠军。其中,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上,我校高水平运动员黎国介、尹明芳共获两银一铜。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我校高水平运动员黎国介参加的国家击剑队重剑项目勇夺团体第四名。2013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上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江晨阳同学获得男子重剑团体银牌。

一、招生项目及招生范围

项目:击剑(重剑、花剑)

范围:面向全国招收男女击剑高水平运动员。

二、招生对象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三、招生计划

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我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四、报名办法

1、文化课考试报名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包括参加由院校自行组织的文化考试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均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全国文化课统考报名手续(具体报名截止时间请考生到户口所在地教育局高考招生办进行咨询)。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以上称号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可参加学校对其进行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2、专业测试报名及测试:

考生于4月6日携带运动员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及高考报名号到我校领取报名表报名(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合肥学院公体部办公室)。

报考我校的考生经我校初审资格合格后在4月7日到校参加专业测试。

3、资格审核

考生需向我校提供以下资料:

1)《合肥学院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见附件);

2)2016年高考文化课考生号;

3)附有考生号的照片1张

4)身份证

5)高中毕业证书

6)运动员等级证书

7)成绩册和秩序册以及集体项目运动员上场时间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

同时递交各相应材料的复印件,我校将相关材料复印件整理、汇总报送省体育局复核,未通过复核认定的考生所参加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不予认定。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与高级中学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按照教育部教学司[2009]33号文件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或所参加的考试成绩不予认定。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应按照要求参加并通过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体育测试,已通过该省(市)的认定及公示。

材料不全或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报考或所参加的考试成绩不予认定。专项测试之前,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考核期间严禁考生服用兴奋剂等违禁药品,一经发现将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考核成绩无效。

五、专业测试及文化课考试

1、专业测试项目

(1)立定两级跳;(2)1分钟双飞跳绳;(3)个别课;(4)实战

2、专业测试办法

我校根据击剑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的需要,将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试标准和选拔程序,对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

考生凭我校发放的测试通知书规定参加专业测试,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由我校向各省招生办报送,并同时按国家教育规定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3、文化考试

(1)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将组织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三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为必考科目。考核标准不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要求。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证书的考生需参加2016年全国高考。

六、公示

凡经我校体育加试成绩合格者,才具有报考资格。我校将在教育部网站;考生所在省、市教育招生考试网站;合肥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七、录取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专业由学校统一安排。

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有关省招生办公室向我校提供档案,由我校择优录取。

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我校将提出申请,报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录取,此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线。

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且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择优录取,此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运动队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学校将与拟录取的相关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

八、监督机制

(一)我校纪委、监察办公室将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51-62158025

(二)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

校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

邮编:230601

咨询电话:0551-621581180551-621583400551-62158333

传真:0551-62159118

网址:www.hfuu.edu.cn

特别提醒:此简章以教育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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