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2016-03-12  来源:合肥工业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合肥工业大学是一所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安徽省共建高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建设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为目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致力于高质量人才培养。作为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自主招生资格高校之一,我校2016年继续面向全国各省市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切实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

一、领导机构

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在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选拔工作。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具有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理科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

(一)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等五大学科省级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

(二)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二等奖及以上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者。

(三)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创造发明奖励或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第一专利授权人,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未正式取得专利证书者),或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论文一篇(含)以上(第一作者),或正式出版专著(第一作者)者。

(四)理科学业表现突出,对我校自主招生某一专业具有浓厚的专业兴趣,有志在相关领域发展,并具备鲜明的相关学科特长和一定的创新潜质者。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自主招生总计划数为300。

2016年自主招生专业名称及分专业计划数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1 测控技术与仪器 20
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0
3 车辆工程 10
4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0
5 制药工程 20
6 资源勘查工程 15
7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0
8 食品科学与工程 20
9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25
10 土木工程 30
11 数学与应用数学 20
12 应用物理学 20
1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0
14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20
15 生物技术 20
合计 300
注:自主招生计划纳入我校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不做分省计划。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方式

个人申请,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合肥工业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申请表》。

(二)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1日12:00-3月26日23:00

(三)报名材料网上审核

我校将对网上报名材料的完备性进行审核,待系统显示“材料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打印并邮寄申请材料。网上审核未通过的邮寄材料,不予受理。

(四)材料寄送

1.考生须在3月31日前(以到校邮戳时间为准)邮寄报名表等相关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不齐全或者逾期未到者,取消初审资格。

2.邮寄材料请按如下顺序装订:报名表、个人陈述、获奖证书等报名系统中所上传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中学公章)、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项材料的具体要求见“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3.符合报名条件(四)的考生必须由所在中学校长或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实名提供推荐材料(推荐信以及其它能证明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本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详尽的证明材料。

推荐信模板务必从“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下载,并由推荐人亲笔签名。推荐材料须由推荐人直接邮寄到我校。注意不得交由考生本人随报名申请材料一并邮寄。

4.学生本人及推荐人(单位)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材料或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自主招生资格和推荐人(单位)的推荐资格。

5.建议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并在信封上备注“自主招生材料”字样。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30009,联系电话:0551-62902397

(五)报名考试费

根据皖价费函【2015】45号文件精神,我校自主招生报名考试费120元/生。

五、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

我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评审组对考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并报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初审合格名单将于4月26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为期一周公示,网址为(http://bkzs.hfut.edu.cn);公示无异议后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公示10天;请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系统显示“初审合格”者正式取得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资格。我校不发书面通知。

(二)考核形式及内容

所有取得自主招生考核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面试,按面试成绩择优选拔。

面试专家组由3位及以上相关学科教授组成,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价。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心理素质、对中国文化常识认识与理解的广度与深度等。

(三)考核时间和地点

2016年6月12日(具体安排届时见网页公告或短信通知)

考核地点: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

(四)资格认定及公示

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将依据面试考核成绩,择优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

入围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6月18日将上传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并将名单报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届时考生可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是否获得入围资格。我校不再单独发放合格证。

六、录取规则

(一)志愿填报

1.批次:获得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入围合格考生,均需参加2016年高考。入围合格考生须在自主招生批次填报合肥工业大学(不含宣城校区),具体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请按考生所在省(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2.专业:入围合格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建议填“专业服从”,否则存在退档风险。

(二)录取优惠政策

1.优惠分值

(1)入围合格考生高考成绩最低达到我校在生源地模拟投档线下30分(江苏省除外)以内,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入围合格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成绩要求1个A、1个B及以上,高考成绩最低达到我校在生源地模拟投档线下18分以内,且不低于江苏省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录取说明

(1)根据入围合格考生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我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原则上于本科一批次前完成录取。

(2)我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三)注意事项

1.自主招生及招生专业,均在生源地自主招生入围合格考生中进行排序,与非自主招生考生不作比较。

2.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3.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合肥工业大学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七、监督机制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自主招生工作。坚持做到程序规范、办法公开,加强自主招生规范管理。

2.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示。

3.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畅通投诉渠道,监督电话0551-62901024。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室

邮编:230009

联系电话:0551-62902397,0551-62905427(传真)

招生网址:http://bkzs.hfut.edu.cn

E-mail:hfutzb@hfut.edu.cn

微信公众号: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九、本办法由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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