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2016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2016-02-17  来源:首都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2016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2016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一所包括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语、艺术等专业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北京市“省部共建大学”。建校61年来,共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十余万名,是为北京市基础教育输送合格师资和培养其他现代化建设所需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博士点97个,博士后流动站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点147个。

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是北京市唯一一所集小学教师培养、小学教育研究和小学教育服务三位一体的教学研究性学院。学院设有“小学教育”本科专业,在5个方向上招生,设有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方向、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方向。硕士研究生招生涉及“初等教育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7个专业20余个方向。在“教师教育研究”、“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目前,学院在校本科生1681人,研究生139人。学院拥有一支学科分布多元、学缘结构合理、对小学教育颇有研究的师资队伍。学院设有“初等教育研究所”、“科技教育中心”、“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师资研究与培训基地”、“中小学书法教育研究中心”、“初等美术教育研究中心”、“儿童生命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中国儿童文学研究会教育研究中心”、“微尺度功能材料实验室”、“小学教育协调发展中心”等研究机构,多次承担国家和北京市重大课题。学院拥有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北大附小、清华附小、人大附小、中关村一小、黄城根小学、北京小学等120余所小学教育实践研究基地,覆盖北京市各区县。扎实务实的党团建设、完备有效的就业指导、细致多样的学业指导、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等学生工作,丰富着校园文化生活,全面提升了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

艺术类专业设置:

初等教育学院设有2个艺术类专业: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

培养目标与规格:本专业培养热爱小学教育事业,认识小学儿童,能以儿童为本;理解小学教育,能以师德为先;发展专业自我,教书育人,终身学习;具有胜任小学教师职业潜质的人才。各方向的学生既有本专业方向课程教学专长,同时能够兼任其它课程教学。四年制本科,师范类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开设的主要课程:艺术概论、色彩、书法基础、中国画、设计基础、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艺术实践、素描、速写、数字绘画与设计、小学美术课程标准与教材分析、简笔画、小学美术学习心理、小学美术教学设计与实施等。

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开设的主要课程:艺术概论、乐理、和声、曲式、视唱练耳、舞蹈、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钢琴、声乐、钢琴即兴伴奏、儿童歌曲教学艺术、小学音乐课程标准与教材分析、钢琴编配与弹唱、儿童歌曲创作、小学音乐教学设计与实施等。

一、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招考方向 学制层次 招生计划 招生地区 招生科类 学费
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 四年制本科 25人 北京 文理兼招 免收学费
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 四年制本科 25人 北京 文理兼招 免收学费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要求,符合北京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的要求。

2.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要求,非色盲、非色弱、非口吃。

三、报名考试安排

专业名称、招考方向 报名时间 开始打印准考证时间 考试时间
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 2016年2月17日至2月29日 3月9日 3月12日、13日
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 2016年2月17日至2月29日 3月9日 3月12日、13日

注: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内容见“五、面试及专业术科考试”。

四、报名办法

1.初等教育学院各艺术类专业均为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场交费。

2.网上交费视为考生已确认所有报名信息无误。交费后,所有信息不能修改,不可取消报名,费用不退。网上交费不成功的报名无效。

3.考试报名收费:报名费100元。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交费。

4.报名方式

关于报名软件的安装、详细流程、注意事项和要求,请查看我校招办网站(bkzs.cnu.edu.cn)发布的“2016年艺术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请使用电脑端的“网页版”进行报名,无需上传照片、无需现场照相。

5.报名截止后,我办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直接使用考生高考报名照片。因考生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错误的,无法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6.考生在系统中填报各类信息时应仔细核对,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再保存提交。考生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因考生提供的信息有误,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向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上报成绩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报名后和考试期间应注意查看招办网站上的公告(考生须知、面试须知等信息)。

五、面试及专业术科考试

专业、招考方向 考试科目
3月12日上午 3月12日下午 3月13日上午 3月13日下午
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 - 面试 1.素描
2.人物速写
3.简笔画
色彩
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 练耳(听辨音)
乐理
面试 1.视唱
2.声乐
3.钢琴或器乐
4.综合素质

注:

1.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二代证)(身份证丢失可用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代替,如使用户籍证明,要求证明上附有本人近照,并在本人相片上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章)。

2.面试和专业术科考试的具体报到、考试要求以招办网站在考试前发布的考证须知为准。

各专业考试科目内容如下:(“◆”表示考试科目名称)

1.面试

(1)面试时间:3月12日 13:30-16:30

(2)面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

(3)面试内容:

◆体态仪表:主要对考生的五官、形体、动作协调性等方面进行测试;

◆语言素质:主要对考生的普通话水准、语言组织与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心理测试:小学教师职业性格测查。

◆汉字书写:主要对考生简化字书写规范和书写能力进行测试;

(4)面试结果:

面试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面试合格要求:体态仪表和语言素质单项均合格,且总分合格。

面试成绩不计入录取分数。面试结果同专业成绩同时公布。面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2.专业术科考试

(1)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

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科目、时间 备注
3月13日 素描(8:00~11:00) 考生自备画笔、颜料、四开画板、画夹、水罐、画架等;“色彩”限用水粉。
人物速写、简笔画(11:30~12:30)
色彩(13:30~16:30)

考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

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共230分)

◆素描(100/230分):默写人物头像(有照片参考)。该科考试必须及格。要求构图多样统一,比例、形体、结构、明暗基本准确,表现方法整体统一;有基本的造型能力和基础。

◆人物速写(15/230分)、简笔画(15/230分):默画人物速写三十分钟(有照片参考);简笔画三十分钟,默写人物、风景、静物、动物。要求用笔简练、流畅、形象简括、构图合理。

◆色彩(水粉)(100/230分):默画静物(有照片参考)。要求构图多样统一,色调明确,对客观物象的形体、色彩有基本的塑造能力,色彩的关系基本准确,画面整体统一。

(2)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

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科目、时间
3月12日 练耳(听辨音)、乐理(8:30-10:30)
3月13日 视唱、声乐、钢琴或器乐、综合素质(8:30-11:30,13:30-16:30)

考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

考试内容及要求:(共300分)

◆乐理(20/300分):笔试,包括音高、音值,五线谱记谱法,基本节拍节奏,调式基本概念,音程及常用记号等。

◆练耳(25/300分):笔试,听记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等。

◆视唱(45/300分):五线谱及简谱,现场抽取2~3条考试曲目演唱。

◆声乐(100/300分):演唱自选歌曲两首,乐谱自备。不含通俗唱法;不准使用伴奏带,考生须自带伴奏;考生如确无伴奏,可向初等教育学院钢琴伴奏组提出伴奏需求,并提供五线谱原调歌谱复印件,由钢琴伴奏组统一安排伴奏。

◆钢琴或器乐(100/300分):钢琴自选一首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大型乐曲(奏鸣曲或中外乐曲);其他乐器演奏两首曲目,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

◆综合素质(10/300分):舞蹈(自备伴奏带)和朗诵。(3分钟内完成)

六、录取原则

1.报考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北京市美术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报考我校。

2.报考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初等教育学院的面试和专业术科考试,且考试成绩均为合格。

3.我校初等教育学院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在北京市“本科提前批”录取,文理兼招,同等对待。

4.录取时,学校对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以及政审、体检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查,参考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第一专业报考的考生。

5.各专业投档到学校后的录取排序规则:

(1)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过线(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专业考试成绩(按满分750分折合后再计算)的40%和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的6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课成绩×高考满分÷230×40%+文化课成绩×60%),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满分150分)。

(2)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过线(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专业考试成绩(按满分750分折合后再计算)的50%和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的5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课成绩×高考满分÷300×50%+文化课成绩×50%),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他说明

1.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在2016年4月13日以后,具体发布方式请关注招办网站公告。学校将考试合格名单报送北京市高招办,不再向考生寄发合格证。

2.毕业生就业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

3.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八、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政编码:100048

本科招生网:http://bkzs.cnu.edu.cn

联系电话:68902995(招生办公室),68907370/68907390(初等教育学院)

微博:weibo.cn/shoushida

微信公众号:cnuzhaoban

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

地铁:9号线白堆子站,A口出站

公交:乘坐61,92路公交车在“首体南路南口”下车;乘坐121路、56路、10路、603路、运通106路、快速公交4线等公交车在“白堆子口东”下车;乘坐612路、92路、快速公交4号线在“白堆子口西”下车。

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3号

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A口出站,沿三环路向北步行约400米

公交:乘坐74,323,374, 944,968,特8外,运通103,运通201等公交车在“紫竹桥南”站下车;乘坐公交77路(开往外文印刷厂西门方向)、300内、300外、在“花园桥北”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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