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2016-01-12  来源: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 + 校考成绩×40%。

2.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7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3.本原则若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以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最新规定为准。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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