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2016年音乐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

2016-01-11  来源:烟台大学

烟台大学2016年音乐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方向 考试科目
音乐学 声乐、器乐、键盘 1、主项:曲目(乐曲)一首>2、视唱、练耳
舞蹈编导 1、基本功测试(软开度、控制、跳、转、翻等)>2、自备舞蹈剧目片段或舞蹈组合表演(中国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均可)>3、即兴表演

注:音乐学(器乐、键盘)专业招收乐器种类如下:

(一)中国乐器:二胡;板胡;柳琴;竹笛;扬琴;笙;琵琶;唢呐;古筝;中阮;民族打击乐。

(二)键盘乐器:钢琴;手风琴。

(三)西洋管弦乐器:长笛;萨克斯;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打击乐。

●学费标准:8000元/生/年。如有变化,学校将根据省主管部门批复的学费标准收取。

●录取:按投档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它录取原则按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执行。被录取者,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须按有关规定组织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注意事项

1、各考点只接受本省考生报考,不接受其它省份考生报考。考生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省考试院或者考点的相关规定进行报名。

2、凡有艺术类专业测试省统考的省份,考生均需参加省统考并达到省统考合格要求,否则校考成绩无效。

3、专业成绩将于4月中旬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以登录网站查询成绩。根据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按招生计划1:4比例确定专业(方向)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于5月中旬前寄发《烟台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烟台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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