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2016年舞蹈编导、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2016-01-11  来源:江南大学

江南大学2016年舞蹈编导、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一)舞蹈编导

1.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专业校考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省份除外),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要求。文化和专业校考满分均按750分计算。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70%+文化成绩*30%,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校考成绩录取。

(二)音乐学(师范)

1.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成绩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相应分数线要求,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的专业成绩录取。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江南大学2016年舞蹈编导、音乐学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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