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2015-12-24  来源:广西招生考试院

关于划定广西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桂考院〔2015〕225号

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各有关高等学校:

我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考评、统计分数工作已经结束,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2015年的录取情况,经研究,划定我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如下:

专业       本科  专科

美术类      223  202

书法类      262  236

音乐类      191  166

舞蹈类      189  167

播音主持类    250  234

广播影视编导类  215  191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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