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2016年计划招生206人,我校实行单独考试,各专业招生计划与考试科目见下表:
专 业 | 学制 | 层次 | 计划 | 招生对象 | 考试科目及分值 | 学 费(元/年) | 备注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本科 | 54人 | 听力障碍 | 文化课(各科目均150分):语文、数学、英语。专业课(各科目均100分):素描(人物头像写生)、色彩(水粉、静物默写)。 | 5400 | 听障考生可兼报 |
绘 画 | 四年 | 本科 | 30人 | 听力障碍 | |||
动 画 | 四年 | 本科 | 30人 | 听力障碍 | |||
音乐表演 | 四年 | 本科 | 6人 | 视力障碍 | 文化课(各科目均150分):语文、数学、英语。专业课:基本乐理(10分)、听音(10分)、演唱或演奏(100分)。 | 6200 | 不可兼报其他专业 |
注:1.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方向只招收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大号、唢呐、二胡、钢琴、手风琴和钢琴调律考生;声乐方向只招收美声、民族和通俗唱法考生。
2.能力测试科目为听写(提供一段内容为标准普通话,文字在200字左右的语音视频,考生在10分钟之内书写出来。语音视频播放三遍,语速为160--180字/分钟)、朗读(提供一段200字左右的短文,字体为仿宋,字号为4号,考生在5分钟内朗读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