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2015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

2015-07-05  来源:中南大学

中南大学2015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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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2015年高考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100%-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 100%-110%。我校提档时,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但在安排专业时不考虑加分因素,只按实际高考分数(不含附加分) 安排专业。

第十二条 对江苏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AA(包括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等),高水平运动队对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选测科目等级高的考生,在分数且选测科目等级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必测科 目等级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 我校按照进档考生的实考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1、0、0的办法予以录取,即仅在第一、二专业志愿间 设置1分的分数级差。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

第 十四条 进档考生同等条件或等效分(实考分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者、外语成绩高者、外语类口试成绩高者、文史类的语文、 文综、数学和理工类的数学、理综成绩高者。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满额的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 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 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 划。

第十六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综合评价录取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补充规定及我校制订的体检补充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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