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学院2015年湖北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5-05-04  来源:衡水学院

衡水学院2015年在湖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说明

一、2015年在湖北省拟招本科艺术类专业、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及录取规则如下:

类别 拟招专业 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 录取规则 备注
音乐类 音乐学 使用省统考成绩 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拟招6
音乐表演
舞蹈类 舞蹈学 拟招5
舞蹈表演
播音 播音与主持艺术 拟招5
美术类 美术学 拟招6
动画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说明:
1.最终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2.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与湖北省规定不符的,以该省公布招生计划时的说明为准。
3.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与湖北省规定不符的,按该省规定执行。
4.以上本科艺术类各专业学制4年,学费为6100元/年。最终收费标准以河北省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二、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衡水学院

学校代码:10101

学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

邮政编码:053000

学校网址:http://www.hsnc.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jx.hsnc.edu.cn/hsnc-zhaosheng/index.php

电子邮件:hsuzs@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0318-6016093,6016910

传真:0318-601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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