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谢晋影视艺术学院2015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2015-05-01  来源:上海师范大学谢晋影视艺术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谢晋影视艺术学院2015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统考的采用各省统考成绩,按各省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如未规定录取原则的(如非平行投档、全部投档的),则按照上海的录取原则录取。

(三)、取得多个艺术类专业合格的考生,可以兼报。以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专业;只有计划未完成,才录取第二专业、甚至第三专业)。

(四)、上海及校考的各专业具体录取方法:

1、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以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 专业成绩 ×70% + 高考文化成绩 ×30%)×1000
专业满分 高考文化满分

2、广播电视编导:以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 专业成绩 ×30% + 高考文化成绩 ×70%)×1000
专业满分 高考文化满分

3、动画(上海考生):以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 专业成绩 ×50% + 高考文化成绩 ×50%)×1000
专业满分 高考文化满分

上海师范大学谢晋影视艺术学院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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