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201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15-04-17  来源: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201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南京理工大学是全国首批重点大学,地处中山陵风景区,校园占地3118亩。学校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法、教、哲、艺等多学科综合配套、协调发展,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

自1992年起,我校已连续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1000余名,毕业生主要分布在外经外贸、金融、高新技术、国家机关等领域或部门。由于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毕业生大多已成为用人单位的骨干力量,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一、培养目标及专业介绍

1.国际经济与贸易

本 专业为江苏省首批特色专业,培养既懂理工科专业知识,又能熟练掌握国际经贸理论与实务,具备直接从事国际商务业务技能的复合型高级人才;熟悉我国及国际通 行的金融体制、政策、法规及运作方式、具有较强综合业务能力的高级经济管理专业人才。通过外籍教师授课,全面提高学生的英语应用水平,使学生毕业后能熟练 地用英语进行国际商务运营与管理。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均高达100%。

本专业开设的课程主要有《综合英语》、《国际贸易》、《国际商法》、《国际金融》等专业课。学生毕业后适合到各类外贸公司、三资企业及金融机构,从事国际商务经营与管理工作;也可在金融机构就业,从事投资、融资、信托、资产营运等业务活动和管理工作。

2.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我校大力发展的重点专业,是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点方向,所在的知识产权学院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省人民政府三方共建。

随 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快速推进,高层次、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已经成为全社会的重大需求和紧缺资源。目前,知识产权学院已经具备 完整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其人才培养得到三个省部级单位和学校的大力支持,毕业生具有良好的就业前景、较高的薪资收入和较多的发展机会。每年毕业生就 业率均为100%。

本专业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拥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复合型、应用型 和研究型知识产权专门人才。注重对学生进行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管理知识以及实务操作的教育,引导学生将理、工、经、管等第一专业素养与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 融合运用,并开展具有较强针对性的职业规划、专业资格考试、专业实习,培养学生掌握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管理、诉讼、审判、中介服务等多方面技能。本专业享受 学校所有本科生奖助学金支持,并设有“盈科奖学金”、“佰腾科技奖学金”。

本专业教学的主要特点是理论与实践高度结合,建有国 内一流的知识产权实务能力训练体系。专业核心课程有:知识产权法基本理论;专利法学;商标法学;著作权法学;商业秘密法学;网络知识产权;专利文献检索与 应用;知识产权代理;专利文书撰写;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实务;管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合同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 讼法学等。集中实践环节有: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查、认识实习、毕业实习、模拟法庭、专利文献检索模拟、毕业论文等。

学院与江苏省多所政府机 关、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拥有就业实习基地、校外实践导师等诸多资源,帮助实现从学校到工作岗位的无缝对接。毕业生就业地域集 中于沿海经济科技发达、外向型企业集聚区;就业层次上,多在政府机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科研院所、大型企业、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著作权保 护组织、高等院校等单位从事知识产权相关的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15年招生总计划110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50名,知识产权专业60名。学制两年。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已经获得或即将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3.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理工文科兼招,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专业为工科类的考生,不招收第一学位为经济学学士学位的考生;

4.知识产权专业理工文科兼招,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专业为工科类的考生,不招收第一学位为法学学士学位的考生;

5.身体健康,仪表端正,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和独立自主、开拓创新的能力,适合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6.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应届毕业生之外的普通高校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招生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3日前每周周三现场报名(函报以收到邮戳为准)。

2.报名地点: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南京理工大学艺文馆二楼229室)

3.报名要求: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凭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所在学院(系)的推荐函、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版免冠一寸照片1张及报名表(请点击下载)报名。

(2)非应届毕业生须凭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工作证复印件(如待业,则需档案所在人才市场出具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第一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版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报名表(请点击下载)报名。

另外,考生需将同一底版照片电子版发至我校招办邮箱njustzsb@njust.edu.cn,附件名称统一为“身份证号+姓名”,如“32010119900101001X+张三”,要求照片为jpg格式,大小介于100K~200K。

报名材料经我校招办审核后统一发放准考证。

考生请于2015年4月29日来我校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4.考试科目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1)英语

可参考英语四、六级复习资料。

(2)经济应用数学

可参考《高等数学》微积分部分。

知识产权专业:

(1)英语

可参考英语四、六级复习资料。

(2)法律基础

可参考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编的《法律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

5.考试时间:

2015年4月30日(周四)

考试地点:南京理工大学

6.录取方法:

(1)学校将根据考试成绩调阅学生档案,对审核合格者发给录取通知书;

(2)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保障措施

1.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南京理工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整个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3.坚持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

六、其它

1.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用品、用具自理;

2.招收学生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籍管理按“南京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3.学业期满,经考试合格者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颁发证书,符合派遣条件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就业派遣。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理工大学艺文馆二楼招生办公室南京市孝陵卫200号邮编:210014

传真:025-84432546网址:http://zsb.njust.edu.cn

联系电话:400-110-2882025-84315260025-84315761

监督电话:025-84315226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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