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2015-03-21  来源: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类考生应达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联考合格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应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2。)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音乐类本科专业在文化成绩上省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凡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进档考生我校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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