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学院2015年“专转本”自主招生考试录取章程

2015-03-13  来源:苏州科技学院

苏州科技学院2015年“专转本”自主招生考试录取章程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5年“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选拔对象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符合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报名条件,经所在学校推荐,均可参加选拔。

二、选拔专业和计划

我校今年“专转本”自主招生计划共计194名,涵盖8个专业,具体分专业计划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类别 计划数
01 电子信息工程 理工科类 16
0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工科类 16
03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理工科类 16
04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理工科类 16
05 工商管理 文科类 35
06 市场营销 文科类 35
07 英语 英语类 30
08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类 30

三、选拔程序

1、学生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高职院校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月10日。

2、审核推荐

推荐学校根据报名条件审核报名学生的资格,并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相关表格及信息库于2015年1月20日前报送我校。

3、选拔考试

我校于3月7日组织专业理论考试和面试。

考生须在3月6日下午13:30-18:00到我校石湖校区行政楼1楼大厅接待处领取准考证,并缴纳报名考试费。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报名费每生10元,考试费每科45元。

具体考试实施方案见附件。

4、录取

录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按照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于3月11日前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并公布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省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5、苏州科技学院2015年“专转本”自主招生优先录取政策

符合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优先录取条件,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转入和培养

1、“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我校本科三年级学习。

2、“专转本”学生由我校和推荐院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3、“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校在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4、“专转本”学生统一编班,统一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统一组织教学,统一进行教学评价。

5、“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毕业证书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五、监督机制

1、我校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及社会监督。

2、凡在组织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发现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有关推荐院校,报省教育厅处理,并对有关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

六、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b.usts.edu.cn

招生邮箱:zsb@mail.usts.edu.cn

咨询电话:0512-68096117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科锐路1号

邮政编码:215009

七、本招生章程由苏州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苏州科技学院2015年“专转本”自主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苏州科技学院招生办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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