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大纲
考试性质: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是由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是普通高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专业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对艺术的审美能力、书面和口头语言表达能力、艺术创造力和表现力,以及运用文学、艺术、影视等方面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我校将根据考生在专业考试中的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按确定的招生计划,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考试科目:串词讲故事、 即兴评述、
计分原则:串词讲故事(60%)+即兴评述(40%)
考试目的、科目及要求:
(一)考试目的:旨在选拔热爱此类专业,并在这方面具有潜质的考生进入高等学校接受专业培养。
(二)考试科目及要求:
串词讲故事:考生根据随机抽取的一段具体要求,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之后,编一个3分钟之内的故事并讲述出来。此环节主要考察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
即兴评述:此环节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解能力和分析能力。为现场抽题,略加准备后进行评论,时间不超过三分钟。要求语言流利,逻辑清晰,有一定的深度及广度。
考试内容、形式及评分标准:
(一) 串词讲故事
考试内容:根据所给的关联性的词语串讲一个故事或话题。
考试形式:考试抽签,准备3-5分钟后,在考官面前串讲。时间为3分钟。
评分细则:满分为60分
主题、情节 30分
情境、结构 15分
语言表达 15分
(二)即兴评述
考试内容:时事热点或社会现象
考试形式:抽签,准备3-5分钟,在考官面前评论。
评分细则:
30-40分:状态积极,交流感强,逻辑、层次清晰,思维及基本舆论导向正确,结构完整,立场鲜明,口语表达能力强,普通话规范,能流畅的进行评论,且具有一定的深度及广度。
20-29分:状态较积极,交流较感强,逻辑、层次较清晰,思维及基本舆论导向正确,结构较完整,口语表达能力较强,普通话较规范,能较流畅的进行评论,且具有的深度及广度。
10-19分:状态、交流感一般,思维及基本舆论导向正确,有方言调,能够进行基本的评论。
10分以下:毫无状态及交流感,思想及基本舆论导向错误,方言调严重,不能进行基本评论。
舞蹈学专业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基本功、成品舞表演
计分原则:专业考试成绩(70%)+基本功(30%)
各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考试目的:选拔热爱舞蹈、热爱舞蹈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外形条件和舞蹈素质的考生接受专业培养。
二、考试科目及内容:
1、基本功测试
(1)腰腿的软开度:开度、横叉、竖叉、双脚站立下腰、站立或卧地搬前、旁、后腿。测试考生腰腿的软开度,动作的协调美感,舞姿的控制能力,弹跳能力及技巧的规范性和完成程度。
(2)技 巧:舞姿的跳跃、单腿转、平转、翻身、翻前桥、后桥等。
2、成品舞表演
三、考试形式:现场面试
四、考试评分标准:
1、基本功测试30分
27—30分:下腰双手抓脚,横、竖叉规范标准,站立搬前、旁腿160—180度,站立或卧地搬后腿160—180度。
24—26.9分:下腰手指触脚,横、竖叉规范标准或横叉160度,站立搬前、旁腿160—180度,卧地搬后腿150度。
21—23.9分:下腰手指离脚40—50公分,竖叉规范标准,横叉150度,卧地搬前、旁腿150度。
18—20.9分:扶下后腰,竖叉规范标准,卧地搬前、旁腿140度。
17分以下:扶下后腰,竖叉150度,卧地搬前、旁腿130度。
2、成品舞表演70分
60—70分:作品难度较大,较好地把握舞蹈风格、韵律、舞姿优美,动作规范流畅,完成技巧好。
50—59.9分:动作协调,舞感好,能表现一定的舞蹈风格,完成一般动作技巧。
40—49.9分:熟练地完成舞蹈动作,但舞姿一般。
30—39.9分:完成舞蹈动作,舞姿一般,风格韵律表现不足。
30分以下:动作不协调,完成动作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