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15年美术学类专业录取原则

2015-01-26  来源: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2015年美术学类专业录取原则

(1)凡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政审和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 线和我校基本要求(详见第2条)后,根据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对于陕西籍考生,在达到陕西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和我校基本要求(详见第2条)后,根据省级专业 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2)高考文化课基本要求:单科语文、英语成绩不得低于85分(150分制)。对于校考总成绩前40名者,单科语文、英语成绩不得低于80分(150分制);

(3)录取时不分文理,对于要求文理分科的省份,按所在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校考合格生源少于4人的省份,分省招生计划公布暂定为0,录取时若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的录取标准,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择优录取;

(5)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有其他相关规定,按规定执行。

西安交通大学2015年美术学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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