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15年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录取原则

2015-01-02  来源: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15年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部门的组织下进行。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本省(市、区)音乐、舞蹈类专业最低文化分数控制线,在省(市、区)招生部门按志愿提供的合格考生档案中,按照我校的 专业招生计划,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15年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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