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核办法
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文化测试是省联合考试,由省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综合素质测试由我院组织命题、测试。
1、 {C}{C}{C}考核形式
类别 | 文化基础考试 | 综合素质测试 |
普通类考生 | 省联测(语、数、外) | 面试 |
艺术类考生 | 现场绘画 | |
文体特长生 | 专项测试 |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A、B、C、D 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算入总分:A 级95 分、B 级80 分、C 级65 分、D 级50 分。
2、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 | 考核地点 | 备注 | |
文化基础考试 | 3月30日 | 考生所属省辖市 | 具体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安排进行 |
综合素质测试 | 4月26日上午8:30 |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8号 |
3、综合素质测试内容
考生类别 | 测试内容 | 测试方式 | 分值 | 考试时长 |
普通类考生 | 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测试 | 面试 | 100分 | 8分钟/人 |
艺术类考生 | 设计基础与表现能力测试 | 现场绘画 | 200分 | 180分钟 |
文体特长生 | 体育或文艺方面的专项测试 | 专项测试 | 100分 | 10分钟/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