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核办法

2014-12-26  来源: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核办法

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文化测试是省联合考试,由省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综合素质测试由我院组织命题、测试。

1、 {C}{C}{C}考核形式

类别 文化基础考试 综合素质测试
普通类考生 省联测(语、数、外) 面试
艺术类考生 现场绘画
文体特长生 专项测试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A、B、C、D 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算入总分:A 级95 分、B 级80 分、C 级65 分、D 级50 分。

2、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 考核地点 备注
文化基础考试 3月30日 考生所属省辖市 具体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安排进行
综合素质测试 4月26日上午8:30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8号

3、综合素质测试内容

考生类别 测试内容 测试方式 分值 考试时长
普通类考生 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测试 面试 100分 8分钟/人
艺术类考生 设计基础与表现能力测试 现场绘画 200分 180分钟
文体特长生 体育或文艺方面的专项测试 专项测试 100分 10分钟/人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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