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原则

2014-12-23  来源: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原则

(1)器乐(钢琴,师范)、器乐(西洋管弦乐器、民族乐器,师范)、声乐(师 范):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控制线的6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英语成绩达到60分,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及科目1-4成 绩分别合格,视唱、练耳、乐理成绩分别合格,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专业技能+基础知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钢琴演奏、西洋管弦乐器演 奏、民族乐器演奏、流行乐器演奏、声乐表演、流行演唱、电脑音乐制作、作曲: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控制线的60%(四舍五入 不保留小数位)、英语成绩达到60分,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及科目1-4成绩分别合格,视唱、练耳、乐理成绩分别合格,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 取。

(3)舞蹈编导、舞蹈编导(音乐舞蹈):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初试+复试)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https://www.mshao.com/art/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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