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舞蹈编导专业统考考试科目及评分标准

2014-11-26  来源:黑龙江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自备舞蹈剧目片段或舞蹈组合表演(中国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均可)(共100分)

要求:表演剧目或组合时间限2-3分钟,可穿舞蹈服装,考生自备磁带A面第一首或CD第一首。

1.形体条件好,选跳的作品程度较难并且很完整,作品动作熟练,风格把握准确,节奏清晰,有较强的表演能力和肢体语言表现力,形象佳。(90—100分)

2.形体条件好,选跳作品表现较完整,难度适中,风格把握较准确,节奏把握较准确,具有一定的表演能力和肢体语言表现力,舞蹈气质、形象较佳。(80—89分)

3.形体条件较好,作品表现较完整,选跳作品难度较小,舞蹈节奏把握尚可,舞蹈风格的表现把握尚可,有良好的肢体表现能力,形象较佳。(70—79分)

5.形体条件一般,作品表现较完整,选跳作品难度较小,舞蹈节奏把握尚可,舞蹈风格的表现把握不够准确,表演能力与肢体表现力一般,形象一般。(60-69分)

8.形体条件一般,作品表现较完整,选跳作品难度较小,舞蹈节奏把握不够准确,舞蹈风格的表现把握不够准确,表演能力与肢体表现力一般,形象一般。(50-59)

9.形体条件一般,作品表现不够完整,选跳作品难度较小,舞蹈节奏把握不准确,舞蹈风格的表现把握不够准确,表演能力与肢体表现力较弱,形象一般。(40-49分)

10.形体条件一般,作品表现不完整,选跳作品简单,舞蹈节奏感较差,舞蹈风格的表现把握不准确,表演能力与肢体表现力较弱,形象一般。(30-39分)

11.形体条件较差,选跳作品表现不完整,选跳作品简单,舞蹈节奏感较差,舞蹈风格的表现把握较差,表演能力与肢体表现力较差,形象较差。(0-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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