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2014年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

2014-10-10  来源: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2014年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资格:

1、持有有效个人身份证明(台胞证、回乡证)的港澳台学生,并有体检合格报告。

2、文化课通过广东省招办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

3、专科和本科学生:具有相当于高中及以上的学历,并提供高中及以上学历证明。

4、研究生:具有与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

二、报考类别

自费全日制本科生;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三、招收专业及学制:

1、招收专业: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作曲及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教育、声乐演唱、舞蹈编导与表演、影视戏剧、现代音乐及艺术管理。

2、学制:进修生学制不限,合格者发放进修结业证书;专科学制三年,本科作曲专业五年,其它专业四年;研究生学制三年。

五、录取和报到

1、通过我院专业课考试,且联合招生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入学。

2、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到校报到,逾期两周不报到办理入学手续者,即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四、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位。

五、联系方法:

地址:中国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57号

邮政编码:300171

传真:0086-22-24160152

电话:0086-22-24160390

E_mail:jlc@tjcm.edu.cn

附件下载:天津音乐学院留学生(港澳台)申请表.doc

天津音乐学院https://www.mshao.com/art/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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