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拟候选考生名单公示

2014-08-31  来源:南京邮电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拟候选考生名单公示

经过前期的报名、资格审核、测试,现对拟获得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考生资格名单予以公示(名单按符合各类别报名条件考生测试成绩排序)。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4月16日至4月28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科联系。联系电话:025-85866669、85866668。

附件:1、符合各类报名条件享受优录政策情况介绍;

2、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确认注意事项;

3、南京邮电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拟候选考生名单

附件1:符合各类报名条件享受优录政策

我校2014年采用高考成绩和面试成绩等加权综合评价方式,录取候选考生,其中高考成绩占60%,面试阶段总成绩占40%,符合各类报名条件考生享受优录政策如下:

A类: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江苏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学校予以录取并满足其填报的第一个专业。

B类:①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线下10分(含)以内,学校予以录取并满足其填报的第一个专业;②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江苏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但未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线下10分(含)以内,学校在其高考总分上加20分参加专业排序,符合其填报的专业相对应的分数时,安排相应专业录取;③加20分后仍达不到其填报的专业相应分数,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予以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C类:按面试阶段成绩40%、高考成绩60%进行加权:①加权后总分排序前30%,且高考成绩达本一省控线,学校予以录取并满足其填报的第一个专业;②加权后总分排序前70%,且高考成绩达本一省控线,学校予以录取并满足其填报的前3个专业之一;③加权后不满足以上条件,但高考成绩达本二省控线,学校在其高考总分上加20分参加专业排序,符合其填报的专业相对应的分数时,安排相应专业录取;④加20分后仍达不到其填报的专业相应分数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予以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附件2:候选考生填写自主选拔志愿工作注意事项:

经我校公示无异议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确定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考生后,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4〕2号)要求,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候选考生填写志愿工作的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5月5日至10日,考生登录江苏省高考志愿信息网(http://gkzy.jseea.cn)对本人自主选拔录取志愿信息进行预确认,同时打印《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由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名确认后上交考生所在中学。

二、5月15日前,请考生所在中学在高考志愿信息网上完成确认审核手续。

三、5月20日前,请中学通过各地招办将志愿表逐级汇总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

四、5月25日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依据考生确认的自主选拔录取志愿,对入选考生名单再次进行审核后集中公示,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

五、考生应按规定及时确认自主选拔录取志愿。候选考生须参加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成绩发布之后,已确认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的考生仍须按有关要求填报各批次高考志愿。

六、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如设置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考生须在自主选拔录取志愿中填报我校;如未设置自主选拔录取志愿,则须将我校填报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志愿,我校在考生未投档到其他高校的情况下按考生所享受优录政策实施录取。

七、特别提醒:

1、考生须填报六个专业志愿,建议服从专业调剂。

2、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必须与本人科类相符,即理科类考生只能填报理科专业,文科类考生只能填报文科专业。

3、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考生只能选择一所试点高校确认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试点高校志愿,即视为放弃该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如坚持确认多所试点高校志愿,则其所有自主选拔录取志愿均无效。

附件3:南京邮电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拟候选考生名单

南京邮电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拟候选考生名单公示.xlsx

南京邮电大学http://www.mshao.com/art/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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