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2014年在吉林省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14-08-19  来源:内蒙古师范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2014年在吉林省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 类别 录取
人数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其他志愿 折合成绩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最高分 最低分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 艺术(文) 16 16 100.00% 0 0.00% 0 0.00% 4551.2 379.4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 艺术(理) 6 6 100.00% 0 0.00% 0 0.00% 457.8 407
雕塑 艺术(文) 2 2 100.00% 1 50.00% 0 0.00% 专业成绩
317 284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文) 1 1 100.00% 0 0.00% 0 0.00% 305 305
视觉传达设计(广告策划与设计) 艺术(文) 1 1 100.00% 0 0.00% 0 0.00% 272 272
环境设计(室内设计) 艺术(文) 2 2 100.00% 0 0.00% 0 0.00% 283 270
环境设计(公共艺术设计) 艺术(文) 1 1 100.00% 0 0.00% 0 0.00% 254 254
环境设计(景观设计) 艺术(文) 1 1 100.00% 0 0.00% 0 0.00% 284 284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文) 1 1 100.00% 0 0.00% 0 0.00% 269 269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文) 1 1 100.00% 0 0.00% 0 0.00% 294 294

1、美术学类、动画、设计学类以及美术类、动画、设计学类各专业的中外办学方向,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并符合教育部及本省对美术省联考的相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以外承认省联考的考生,本科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本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以上,按考生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辽宁、吉林、陕西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面试成绩合格、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面试成绩×60%。

内蒙古师范大学https://www.mshao.com/art/0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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