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4〕2号)及教学司〔2009〕3号等有关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件精神,我校于2月26日至2月27日对报 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进行了体育专项、素质测试和文化课单独考试(限一级运动员),经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领导小组研究,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 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和我校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相关内容及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测试合格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如下:
一. 录取办法(简章已公布)
1. 我校组织专家按照考生体育专项、素质测试成绩和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确定合格名单,合格考生按照体育专项、素质测试成绩划分A档、B档和C档,其中A档合格名单在参加文化课单独考试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考生中确定。
2.如考生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考生必须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
3.我校将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合格名单,将学校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公示,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4.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以下方式录取至我校秘书学专业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①A档:经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由我校办理录取手续;
②B档: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文化课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分数线的65%且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经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办公室投档后,由我校办理录取手续;
③C档: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文化课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分数线且符合投档要求,经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办公室投档后,由我校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二.录取原则
1. 田径项目:现场测试成绩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的考生为合格考生。其中:现场测试成绩达到简章公布要求报名成绩的一级运动员考生且文化课单考合格者为‘A’ 档;现场测试成绩达到简章公布要求报名成绩的二级运动员考生为‘B’档;现场测试成绩未达到简章公布要求报名成绩,但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的考生为‘C’ 档。
2. 足球项目:现场测试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为合格考生。其中:72分(含)以上的一级运动员考生且文化课单考合格者为‘A’档;71分—70分(含)的一级运动员考生和70分(含)以上的二级运动员考生为‘B’档;69分—60分(含)的考生为‘C’档。
3. 录取专业:文科考生为秘书学或人力资源管理(考生自选);理科考生为人力资源管理。
三.拟录取(测试合格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名单
四.考生注意事项
1.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在我校公示(一周)结束后,须自行下载签署《陕西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协议书》,并于3月31日前和报名材料中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达级时的比赛秩序册原件、成绩册原件一起邮寄或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
2. 截止3月31日无上述材料原件的拟录取考生,我校视其自动放弃2014年陕西师范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资格,不再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119
电话:029-85310330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协议书.doc
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3月21日
陕西师范大学https://www.mshao.com/art/1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