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2013年国防生招生问答

2014-03-23  来源:中北大学

中北大学2013年国防生招生问答

一、国防生是如何定义的,国防生与高校其他在校生有何区别?

答:国防生是军队根据生长干部补充需要,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培养、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的地方大学生。国防生入学时要由其监护人(本人)与军队、学校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在管理上,实行学校和驻校选培办双重管理,集中住宿;在学业上,与本专业同年的其他在校生全部课程内容相一致;并参加必要的军政训练。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今后将随着高校学费、杂费和市场物价的变化作适当的调整。国防生不得参加其他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

二、 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号)应届毕业生;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

三、中北大学如何招收国防生?

答:2013年我校将从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13个省范围内招收国防生100名。录取的国防生毕业分配,由驻校选培办根据解放军总政治部、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下达的分配计划、培养目标,结合学生综合表现进行分配。

四、报考国防生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答:志愿报考国防生的应届考生,应在填报志愿时选择填报中北大学招收国防生的专业,填报国防生志愿工作在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对上线考生,有省军区系统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审查、面试和体检。报考国防生考生的政审与军队院校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工作同步进行。政审合格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政审和面试均合格者,参加体检并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审、面试、体检登记表》,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高校审核录取国防生的主要依据。

五、国防生的录取工作主要有哪些规定?

答:政审、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统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报考高校招生专业在招生地区的录取提档分数线,才能参加国防生的录取。录取国防生必须在高校相应分数批次内进行。中北大学国防生与军队院校招生同批次提前录取,生源不足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录取,或报教育部和总政治部主管部门批准后跨省调剂录取。

六、填报国防生志愿对考生参加报考高校相同专业或报考其他高校的录取有无影响?

答:没有影响。报考国防生的考生,不符合国防生录取资格,但其统考成绩达到报考高校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录取条件的,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并按有关招生规定参加报考专业的正常录取。从某种意义上讲,报考国防生志愿,不但不影响考生填报所有志愿的正常录取,而且使考生多了一次选择机会。

七、被录取的国防生入学前后还有哪些要求?

答: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高校、选培办、学生本人三方须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书》,考生家长(监护人)为签约考生的担保人。《国防生培养协议书》(一式四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学生及其担保人签名(盖章)后,入学报到时将协议书交驻校选培办。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高校和选培办要组织对国防新生从事国防事业志向、身体状况及协议书签约等情况进行复审复查。复审复查合格者,经军队大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批准后,正式确认国防生资格。

八、军校生与国防生有何异同?

答:军校生入校后经复审查合格后,即取得学籍和军籍,开始计算军龄,实行军队供给制;国防生是在地方普通高校学习并经复审复查合格后取得国防生资格,享受国防奖学金,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的学位,毕业后入伍到部队工作并取得军籍。在首次评授军衔、评认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职级待遇确定为副连职,授予中尉军衔。

说明:国防生毕业后是现役军官,不同于人民武装学院为乡镇人民武装部培养专武干部的人民武装学院,也不同于为国防科技工业培养技术人员的国防工业定向生。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中北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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