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艺术类专业评分标准

2014-02-17  来源: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2014年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艺术类专业评分标准:

(一)表演(音乐表演)专业考试评分标准

1、 Ⅰ.声乐方向(占总分60%)

① 嗓音的音色音质基本条件及表现能力

② 表演素质及乐曲整体把握技能、形体及表情达意

Ⅱ.乐器方向(占总分60%)

① 演奏的基本功及表现能力乐曲整体风格把握及难易程度

② 乐曲整体风格把握及难易程度

2、乐理视唱练耳(占总分25%)

视唱:音准、节奏、速度、力度、完整度

练耳:音准、节奏、完整度

3、才艺(占总分比例15%)

(二)舞蹈专业考试评分标准

1、剧 目(占总分40%)

2、基本功(占总分40%)

3、即兴表演(占总分10%)

4、才艺(占总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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