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4年单独招生录取原则和办法

2014-02-16  来源: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4年单独招生录取原则和办法

录取工作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和招生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录取新生按照德、智、体、技能全面考核,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在操作技能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先本科后高职分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本科(四年制),按考生志愿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二批次:本科(五年制),按考生志愿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三批次:高职,按考生志愿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在 6月10日前 不能提供操作技能等级证书(或证明材料)者不予录取。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4年单独招生简章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https://www.mshao.com/art/2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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